A、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陈某一次足额缴纳
B、 陈某以货币和机器设备出资,其中货币出资占50%
C、 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陈某行使股东会职权
D、 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其妻子2人
答案:D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成员为3人至13人,2人不符合规定。
A、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陈某一次足额缴纳
B、 陈某以货币和机器设备出资,其中货币出资占50%
C、 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陈某行使股东会职权
D、 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其妻子2人
答案:D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成员为3人至13人,2人不符合规定。
A. 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 李某种植果树
C. 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 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拾得一个钱包、种植果树属于事实行为;盗窃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A. 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 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 上市公司的监事
解析:解析:(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A. 丙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规定
B. 乙应当履行其余20万元现金出资的义务,并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应当补足其专利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 乙应当补足其专利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选项B: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甲)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C,D: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承担连带责任。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 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抽逃出资的认定。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A. 修改公司章程
B.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C. 公司合并
D. 公司利润分配
解析:解析: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大会特别事项。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知识点进行考核。"
A.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
B.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C.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D.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析:解析: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题目表述正确。
A. 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万元
B. 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
C.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600万元
D.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200万元
解析:解析:(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000×5‰=20万元)。则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20万元。(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4000×15‰=600万元),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