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 将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B. 生产应税产品购入的原材料
C. 因管理不善变质的库存购进商品
D. 因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原材料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因此选项A当选;正常的连续生产过程领用原材料,可以抵扣进项税,因此B选项错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选项C和D当选。
A.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B. 丙公司的行为经甲公司追认后有效
C. 丙公司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
D.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应当付款
解析:解析:(1)我国《票据法》承认转让背书之外的持票人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的这种票据权利转让方式。(2)丙公司的行为无须经甲公司追认即有效。(3)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不属于变造票据。(4)乙公司的行为有效,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应当付款。
A. 土地增值税
B. 增值税
C. 消费税
D. 房产税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扣除一些特定的税金。选项中的土地增值税、消费税和房产税都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减少纳税额。但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范畴,所以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选项B是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税金。
A. 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 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 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解析:解析:(1)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6%,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王某和李某表决权合计为51%,没有达到2/3以上,因此不能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3)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A. 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B.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C. 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离职后第4个月,转让其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票
D.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丙上市公司6%股份的丁证券公司,第3个月转让其所持丙上市公司的股票
E. 戊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8个月,转让其所购股票的60%
F. 庚上市公司持股8%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庚上市公司股票在买入后4个月内卖出
解析: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选项B: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3)选项c: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4)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A. 职工培训费支出
B. 合同违约金支出
C.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D. 合理的劳动保护费支出
解析:解析: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A.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
B.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C.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D. 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解析: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的金额。
A. 罗某的质权自赵某交付手机时设立
B. 罗某对该批手机不具有保险利益,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
C. 罗某不得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可要求退还保险费
D.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保险合同。罗某对该批手机具有保险利益,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