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权法律制度
B、 公司法律制度
C、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D、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答案:C
解析:解析:选项ABD属于民商法部门。
A、 物权法律制度
B、 公司法律制度
C、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D、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答案:C
解析:解析:选项ABD属于民商法部门。
A. 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B.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实施的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或限制效果的行为
C. 具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就固定商品出口价格达成的垄断协议
D.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的国有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解析:解析:选项A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排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选项B当选。选项C是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受《反垄断法》的限制,选项D当选。
A. 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抵押合同无效
B. 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因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 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仍有权居住,但应与房屋的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D. 乙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是否有权居住由房屋的受让人决定
解析:解析: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A. 乙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B. 乙可以要求以保险金受偿,但是并不优先于甲的其他债权人
C. 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偿还乙的借款
D. 乙应当赔偿甲花瓶灭失的损失
解析:解析:1.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存续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之后存在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担保物权人可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优先受偿。本题中,质物毁损灭失后,质权人乙可就保险赔偿金优先于质押人甲的其他债权人受偿。2.选项C、D错误:花瓶因泥石流而毁损,泥石流属于不可抗力,构成免责事由,因此乙无需赔偿甲花瓶损失,但是,甲对乙的借款之债并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A.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 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 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3)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4)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B.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C. 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都是必然到来的
D.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解析:解析: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一定出现;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是必然到来的。因此选项C错误。
A.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无论公司是否有盈利,对公司享有按照约定给付利息的请求权;而股票持有人则必须在公司有盈利时才能依法获得股利分配
B. 公司债券到了约定期限,公司必须偿还债券本金;而股票持有人仅在公司解散时方可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C. 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风险较小;而股票股利分配的高低,与公司经营好坏密切相关,风险较大
D. 公司债券只能由股份公司发行;而股票则既可以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也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解析:解析:股票只能由股份公司发行;而公司债券则既可以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也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A. 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
B.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
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D.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最多可以有两个报价
解析:解析:选项D: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A. 5
B. 7
C. 10
D. 15
解析:解析:公开征集信息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不得设定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条款,公开征集期限不得少于10个交易日。
A. 保证
B. 抵押权
C. 定金
D. 质权
解析:解析:《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三种担保物权,选项BD正确。
A. 先履行抗辩权
B. 不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诉抗辩权
解析:解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说明没有履行的先后,故为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