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B、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
C、 法律规范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
D、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答案:AB
解析:解析:(1)选项C:“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2)选项D: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A、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B、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
C、 法律规范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
D、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答案:AB
解析:解析:(1)选项C:“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2)选项D: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A. 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B.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C. 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D. 以公司监督机构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请求被拒绝,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由甲承担合同义务
B. 由乙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C. 由甲和乙公司连带承担合同义务
D. 先由甲承担合同义务,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公司成立后自动承担该合同义务。
A. 挂失止付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挂失止付后应及时公示催告或者诉讼
B. 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当在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后,通知付款人
C. 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D. 如果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解析:解析:
A. 如果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领域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甲企业的诉讼请求
B. 如果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领域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甲企业的诉讼请求
C. 如果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领域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且投资合同违反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但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前已经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要求,乙企业主张投资合同有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在生效裁判作出前,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调整,该投资领域不再属于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乙企业主张投资合同有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解析:选项B:如果投资领域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但当事人并未违反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投资合同有效。
A. 外债登记根据债务人类型不同而不同
B. 外债未偿余额为零时,债务人应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C. 短期外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D. 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应按规定获得批准
解析:解析: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债务人不再发生提款时,债务人应按照规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故选项B错误。
A. 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B. 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 乙无权追回该电脑
D. 该转让行为有效
解析:解析: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丙为恶意的受让人,且价格并非合理,因此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A. 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 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 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 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解析:解析: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即无须办理审批手续;选项AD错误、选项C正确。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用于出资的货币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也可以是依法获得的人民币,选项B错误。
A. 变更票据上的金额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B.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禁止转让”字样,该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背书,所附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C. 如果持票人转让出票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则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
D. 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但未将乙的名称记载在被背书人栏中,后乙在提示付款时自行在被背书人栏处填上自己的名称,这种做法是符合规定的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的签章的伪造,票据的变造是指除对票据上的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所以变更票据上的金额,是对票据上的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属于票据的变造,因此选项A错误;背书人背书时,可以作出禁止背书转让的字样,这是任意禁止背书的记载,与一般的条件是不同的,因此选项B错误。
A. 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B. 撤销权可由司法机关主动行使
C. 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D. 被撤销行为在撤销之前的效力不受影响
解析:解析:(1)选项A: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对当事人有约束力。(2)选项B: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撤销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3)选项C: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4)选项D: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至行为开始时无效。
A. 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
B. 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C. 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大装备制造,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D. 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解析:解析: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1)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