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唐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甲公司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 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 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A、 唐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甲公司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 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 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A. 人的出生
B. 自然灾害
C. 时间的经过
D. 侵权行为
解析:解析: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事件和行为。选项ABC均属于事件的范围,选项D属于行为。
A. 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
B. 委托收款人
C. 代理付款人
D. 支票的付款人
解析:解析: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并非票据义务人,而仅仅是票据关系的“关系人”(或称为“关系主体”)。他们未在票据上签章,并不承担票据债务,但是他们的行为对票据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此外,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也是票据关系上的关系主体,而非票据义务人。
A. 基于对无主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
B. 依自己所有权而取得原物孽息
C. 基于遗嘱继承而取得所有权
D. 通过合法建造而取得所有权
解析:解析:选项C:属于继受取得。
A. 丙装饰公司
B. 甲建筑公司
C. 甲建筑公司和丙装饰公司
D. 甲建筑公司、丙装饰公司和乙单位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因此,选项B正确。
A. 王某受朋友委托,代为收割庄稼
B. 丁某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 陈某受公司之托,代为注册商标
D. 赵某作为公司的副董事长,经过董事长授权以公司名义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解析:解析:代理人从事的行为除了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民事诉讼行为以及某些财政、行政行为(例如代理专利申请、代理商标注册)。因此,选项BCD中受托人的行为都属于代理;选项A中受托人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构成代理。
A. 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 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 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 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D)。(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A. 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 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
C. 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
D. 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需要经过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三个人同意就可以通过,甲自己提议的,肯定是同意,因此最终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就可以通过。
A. 义务性规范
B. 强行性规范
C. 命令性规范
D. 任意性规范
解析:解析: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包括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强行性规范是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
A. 甲如果没有通知其他的股东,那么甲可以向A转让出资
B. 只有经过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甲才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
C. 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的,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
D. 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解析: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A. 责令有关当事人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B. 责令有关当事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C. 责令有关当事人停止实施集中
D. 对有关当事人处以罚款
解析:解析:经营者违反规定实施集中,且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