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 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
D、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D
解析:解析:(1)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2)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对承租人而言,只有转让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A、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
B、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
C、 乙无优先购买权,丙有优先购买权
D、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答案:D
解析:解析:(1)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2)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对承租人而言,只有转让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A. 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返还汇票
B. 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C. 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D. 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解析:解析:(1)选项AD:丁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甲公司无权要求返还;(2)选项B:乙公司因胁迫他人(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C:丙公司无对价取得票据,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丙公司相应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A. 甲
B. 乙
C. 甲和乙各承担一半
D. 甲承担1/3,乙承担2/3
解析:解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虽然甲、乙尚未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过户手续,但甲已入住,即所买卖的房屋已交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房屋损失由甲承担。
A.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B. 以货币资金清偿债务
C. 与乙私营企业合并
D. 收购丙私营企业的资产
解析:解析:选项B: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应当评估;以“货币资金”清偿债务,不必评估。
A.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解析:解析:选项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A. 减免股东的出资或购股义务
B.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C. 向股东返还出资或股款
D. 缩减股权或股份
解析:解析:公司可采取以下方式实施减资:①返还出资或股款;②减免出资或购股义务;③缩减股权或股份。
A. 背书转让
B. 税收
C. 赠与
D. 继承
解析:解析:
A.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C.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20日,并不得超过1年
D.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解析:解析:选项C错误:要约收购期限不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A.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20名机构投资者
B.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C.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D. 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选项A错误;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选项B错误;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除特定的发行对象,6个月内不得转让,选项D错误。
A. 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合同尚未生效,因为甲公司发给乙公司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
C. 合同尚未生效,但因为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甲公司仍然要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D. 合同已经生效,但由于丙公司投递失误,应由丙公司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因此,承诺有效,合同已经成立生效,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A. 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益,
B. 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C. 债权人自行将财产份额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
解析:解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