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屋所有权
B、林木抵押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汽车留置权
答案:C
解析:解析:(1)选项A:属于不动产所有权;(2)选项B:属于不动产担保物权;(3)选项D:属于动产担保物权。
A、房屋所有权
B、林木抵押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汽车留置权
答案:C
解析:解析:(1)选项A:属于不动产所有权;(2)选项B:属于不动产担保物权;(3)选项D:属于动产担保物权。
A.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B.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C. 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D.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有法可依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选项D错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 合伙企业自行结算的,无需清算
B.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C.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清算,选项A错误。
A. 合同的变更,不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也有溯及力
B. 合同的变更,只存在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的情形
C.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D. 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
解析:解析:(1)选项A:合同的变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2)选项B:除了双方通过合意变更合同以外,还存在法定变更的情形,即一方当事人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同的权利。(3)选项D: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
A. 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B. 丙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 乙无权追回该电脑
D. 该转让行为有效
解析:解析: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丙为恶意的受让人,且价格并非合理,因此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A. 吴某对甲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
B. 周某对甲银行的抗辩权,吴某也享有
C. 对后续追加的20万元借款,吴某不承担保证责任
D. 后续追加的20万元借款已经通知了吴某,吴某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2)选项B: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3)选项CD: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A. 有限公司的股东
B. 股份公司的董事
C. 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
D. 有限公司的监事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有及时清算的义务。
A.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 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 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 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解析:解析:本题谈的是丁(债权人)如何向普通合伙人主张权利,当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普通合伙人在债权人面前无先后顺序,如何主张权利完全取决于丁的意愿。
A. 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的申请
B. 法院应当受理乙股东的申请
C. 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和乙股东的申请
D. 法院对甲股东和乙股东的申请均应不予受理
解析:解析: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 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不承担责任
B. 相对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C. 代理人与相对人平均承担民事责任
D. 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A.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B.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C.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