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B、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一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C、 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D、 抵押财产被扣押
答案:ACD
解析:解析: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因此选项B错误。
A、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B、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一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C、 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D、 抵押财产被扣押
答案:ACD
解析:解析: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因此选项B错误。
A. 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B. 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C.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D. 法定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解析:解析:(1)选项A:对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2)选项D: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A. 反补贴税
B. 反倾销税
C. 价格承诺
D. 保障措施
解析:解析:(1)选项C:不属于对外贸易救济措施。(2)选项AB: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倾销情境下,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补贴情境下,产品获得出口国家或地区给予的专向性补贴,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参与中国市场的竞争。
A.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 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 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解析:解析: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已知情不能行使撤销权,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A. 该合伙企业可以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B. 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乙、丙清偿债务
C. 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
D. 甲、乙、丙对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因而选项AB正确。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A. 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者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
B. 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C. 企业原股东增资
D. 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者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其子企业增资。
解析:解析:选项ABC:以下情形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①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者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②企业债权转为股权;③企业原股东增资。
A. 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B. 不得高于公司总资产额
C. 不得低于公司净资产额
D. 不得低于公司总资产额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A. 过半数合伙人
B. 半数以上合伙人
C. 2/3以上合伙人
D. 全体合伙人
解析: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 海域
B. 房屋
C. 林木
D. 船舶
解析:解析:选项A、B、C错误,海域与土地、房屋、林木并列规定为4项重要不动产。
A. 由甲公司的监事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B. 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C. 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D. 在甲公司中担任董事会秘书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解析:解析:(1)选项A: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B: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3)选项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的,才构成一致行动人。(4)选项D: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A. 该事项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即可通过
B. 该事项经2/3以上合伙人同意即可通过
C. 该事项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D. 该事项经出资占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通过
解析: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