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公司应当要求该渔民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应当要求乙公司和该渔民承担连带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
A、 甲公司应当要求该渔民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应当要求乙公司和该渔民承担连带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选项D)。
A. 违约责任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B. 违约责任不仅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还涉及第三人
C.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D.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则应负其他责任
解析:解析:选项B:违约责任只能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A. 电子撮合
B. 匿名交易
C. 协议转让
D. 连续竞价
解析:解析: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
A. 承销适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
B.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C.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D.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
解析:解析: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选项A正确;新《证券法》取消了金额的限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选项B错误。
A. 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外商投资仍需再经审批
B. 投资合同的效力应当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只有负面清单列明采取特别管理措施的投资领域和项目,才继续涉及审批行为对投资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
D. 对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未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外商投资原则上无需再经审批;选项D错误,对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未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 背书行为有效,因为该汇票已获银行承兑
B. 背书行为有效,因为A公司是票据权利人
C. 背书行为无效,因为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
D. 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支付的对价过低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原因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而为的票据行为,当事人可能因此而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票据行为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
A.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 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 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3)选项C错误:根据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4)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 QFII资格的审定
B. 外汇相关管理
C. 投资工具的确定
D. 持股比例的限制
解析:解析:QFII制度中,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FII的外汇相关管理。
A. 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A公司进行重整
B. 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 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与债权人和解
D. A公司的出资人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与债权人和解
解析:解析:(1)选项AB: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其他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选项CD: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提出和解申请。
A.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解析:解析: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BD错误。
A. 基础证券发行人
B. 存托人
C. 存托凭证持有人
D. 托管人
解析:解析:存托凭证发行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包括:基础证券发行人、存托人和存托凭证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