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商场可以要求甲一并支付剩余4000元价款
B、 A商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C、 A商场主张解除合同的,甲应返还电脑,A商场应返还甲已支付的6000元
D、 A商场主张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支付该电脑的使用费
答案:ABCD
解析: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至7月10日,甲未支付的到期价款为2000+2000=4000(元),4000/10000=2/5>1/5,因此,A商场可以要求甲一并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A商场主张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且A商场可以要求甲支付电脑的使用费。
A、 A商场可以要求甲一并支付剩余4000元价款
B、 A商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C、 A商场主张解除合同的,甲应返还电脑,A商场应返还甲已支付的6000元
D、 A商场主张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支付该电脑的使用费
答案:ABCD
解析: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至7月10日,甲未支付的到期价款为2000+2000=4000(元),4000/10000=2/5>1/5,因此,A商场可以要求甲一并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A商场主张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且A商场可以要求甲支付电脑的使用费。
A. 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B.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C. 采取固定股息率
D.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解析:解析: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①采取固定股息率;②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③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一下会计年度;④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A.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 附始期的合同
D. 附终期的合同
解析:解析: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因为解除期限也称“终期”,本题中“乙死亡”是必然事件,故属于附期限的合同,又因为期限到来后,租赁合同终止,所以是附终期的合同,选项D正确。
A. 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核准管理
B. 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及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改委
C. 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及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5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改委
D. 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是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解析:解析:选项BC错误,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及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改委;
A. 美国驻华大使洪某在华任职期间的薪酬
B. 最近2年一直住在上海的美国公民汤姆,出租其在美国的住房获得的租金
C. 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在香港的营业所得
D. 正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人彼得,得知其在美国购买的彩票中了300万美元的大奖
解析:解析:《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选项A是外国驻华外交人员,不当选。选项B是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当选。选项C是境外机构在“境外”的外汇收支,不当选。选项D中外国人是“短期旅行”,没有“连续居住满1年”,不是“境内个人”,也不是在“境内”的外汇收支,不当选。
A. 外国人
B. 智能机器人
C. 国家
D. 个人独资企业
解析:解析:(1)选项A:属于自然人;(2)选项B:不具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只能成为客体;(3)选项C: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而在国内法上,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出让土地使用权);(4)选项D:属于非法人组织。
A. 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B. 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C. 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
D. 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解析:解析:《企业破产法》赋予债务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权;赋予债权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权。
A.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的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B. 出卖人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取回权但未能实现的
C. 出卖人在货物未到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
D. 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
解析:解析:选项D: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A. 破产程序终结后半年内
B. 破产程序终结后1年内
C. 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内
D. 破产程序终结后3年内
解析:解析: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A.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B.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C.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因此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对于亏损,不能约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因此选项D错误。第四节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A.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B.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C. 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效力待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可撤销民法律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选项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D: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