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仅为合同约定面积96%的
B、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1个月内履行交付义务的
C、 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第2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D、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答案:CD
解析:解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第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第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选项D正确);第三,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选项B错误);第四,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选项C正确)。
A、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仅为合同约定面积96%的
B、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1个月内履行交付义务的
C、 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第2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D、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答案:CD
解析:解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第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第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选项D正确);第三,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选项B错误);第四,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选项C正确)。
A. 如果丁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同无效
B. 如果丁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同有效
C. 如果丁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伙企业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丁公司造成的损失
D. 如果丁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丁公司造成的损失
解析:解析:①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限制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该第三人发生抗辩力。②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合伙企业不能因为有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就不对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
A. 4人
B. 3人
C. 6人
D. 5人
解析:解析:第一步:判断共有类型,由于未约定共有形式,且6人为朋友关系,故为按份共有,由于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每个人的份额为1/6;第二步: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4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 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B. 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
C. 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
D. 未提供财产担保
解析:解析:当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例外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A. 季度报告属于强制信息披露的范畴
B. 临时报告不属于强制信息披露的范畴
C. 强制信息披露贯穿于发行信息公开和持续信息公开两个阶段
D. 强制信息披露又称为“硬信息”披露
解析:解析:选项D:以信息披露的内容为标准,信息披露可以分为客观信息的披露和主观信息的披露。客观信息的披露,即“硬信息”、历史性信息的披露。
A. 以甲欠乙的修理费抵销乙欠合伙企业的货款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清偿修理费
C. 代位行使甲对合伙企业上一年度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请求权
D. 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价值5万元的财产份额
解析:解析:①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C错误;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A.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如果无人来认领,所有权归拾得人
B.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不能享有拾得物的所有权,但可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
C.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D. 如果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归还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解析:解析:所谓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之物而实施占有。拾得行为不足以令拾得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而负有归还权利人的义务。因此选项A错误。
A. 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独资企业
C. 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解析: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企业改制是指:①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③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选项B不属于企业改制的情形。
A. 公司名称和住所
B. 公司注册资本
C. 公司法定代表人
D. 股东的出资方式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A. 监督管理人
B.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C.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 核查债权
解析:解析:根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五(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项规定的债权人会议职权。
A.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 一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 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B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C错误: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出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