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AB
解析: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乙的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丙的债务2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后的债务(对丁的债务20万元)不承担责任。
A、 对于合伙企业对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对于合伙企业对丙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对于合伙企业对丁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对于合伙企业对乙、丁的债务,甲均不承担责任
答案:AB
解析: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乙的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对丙的债务2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后的债务(对丁的债务20万元)不承担责任。
A.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 合伙人的退伙不会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C. 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 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A. 张某的不正当行为作出之日
B. 除名决议作出之日
C. 张某接到除名通知之日
D. 张某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之日
解析:解析: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A. 提议召开董事会
B.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 提议罢免狄某
D. 聘请律师协助调查
解析: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并不享有法定的提议召开董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董事会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2)选项B: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选项C:监事会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选项D: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A. 甲公司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未毁损的货物
B. 甲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指示保险公司将保险金支付给甲公司
C. 甲公司只能就货物损失在A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普通债权
D. 如果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公司有权在A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普通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解析:解析:(1)选项AB:甲公司的取回权并未灭失,可以要求取回未毁损的货物和已经毁损货物的代偿品--保险金;(2)选项CD:货物毁损因不可抗力导致,A公司对甲公司不负赔偿义务,因此,在破产程序中甲公司亦无权申报债权。
A. 法国企业A企业
B.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刘先生
C. 定居日本的中国公民张女士
D. 海南企业B企业
解析:解析:(1)选项B: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C: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 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 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 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 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解析:解析: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选项B正确。
A. 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B. 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C. 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D. 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解析:解析: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①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②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③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④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⑤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选项D属于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A.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B. 合伙人可以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 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无权查阅合伙企业
D. 聘用非合伙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的,其在被聘用期间具有合伙人资格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B错误;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因此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选项D错误。
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解析:解析:(1)选项A、B错误: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在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债务之后,而不能发生在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债务之前。选项A和选项B中,甲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基金会的捐赠行为均发生在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乙公司无权撤销。(2)选项C正确,D错误。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的赠与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甲公司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虽赠与人甲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但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的赠与行为损害到乙的债权,并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乙公司有权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撤销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的赠与合同。
A. 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 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 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解析: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两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债务的免除,只要债权人作出意思表示,债务免除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选项B是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C的授权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被代理人作出授权的表示,授权即可发生效力;选项D订立遗嘱,只要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遗嘱便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