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证券销售采用包销方式的,承销期结束时,承销商应当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
B、 在代销期内,证券公司对所代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
C、 以包销方式承销证券的证券公司,不得预先购入所包销的证券
D、 证券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0日
答案:B
解析:解析:(1)选项A:“代销”才应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包销”应当“包圆儿”;(2)选项C:包销存在“先包后销”和“先销后包”两种情况,在“先包后销”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将预先全部购入发行人的证券再向投资者销售,可以预先购入但不得“预先购入并留存”(只要有投资者买,应当卖,不能捂住);(3)选项D: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A、 证券销售采用包销方式的,承销期结束时,承销商应当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
B、 在代销期内,证券公司对所代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
C、 以包销方式承销证券的证券公司,不得预先购入所包销的证券
D、 证券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0日
答案:B
解析:解析:(1)选项A:“代销”才应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发行人,“包销”应当“包圆儿”;(2)选项C:包销存在“先包后销”和“先销后包”两种情况,在“先包后销”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将预先全部购入发行人的证券再向投资者销售,可以预先购入但不得“预先购入并留存”(只要有投资者买,应当卖,不能捂住);(3)选项D: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A. 4人
B. 3人
C. 6人
D. 5人
解析:解析:第一步:判断共有类型,由于未约定共有形式,且6人为朋友关系,故为按份共有,由于每人的出资额也不能确定,每个人的份额为1/6;第二步: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4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A.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成立
B. 甲公司可以以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为由对抗丁公司
C. 如果丁公司先向乙公司追索,乙公司再向甲公司追索时,甲公司可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为由对抗乙公司
D.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解析:解析:(1)选项AB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选项C: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A. 2023年03月01日
B. 2023年04月01日
C. 2024年03月01日
D. 2024年04月01日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民事权利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对于约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应当自清偿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本题中,当事人约定买方乙于4月1日付款,自乙届期未履行付款义务时,甲“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因此,应当于2021年4月1日开始起算3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24年4月1日。
A. 2万元
B. 4万元
C. 0
D. 6万元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题中,2018年1月22日买入,7月9日卖出的4万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收归公司的金额=(22-21)×40000=40000(元)。
A.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股东会
B.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D.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解析: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2)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3)选项C: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而非必须)设副董事长。
A.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B.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C.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可以改制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D.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
解析:解析:选项D:国有独资公司不可以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
A. QFII资格审定
B. 投资工具确定
C. 持股比例限制
D. QFII的外汇相关管理
解析:解析:选项D:QFII的外汇相关管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
A.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行使担保权
B. 债务人、债权人均可提出和解申请
C. 债务人提出的和解协议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和解程序
D. 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和解程序
解析:解析:(1)选项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CD: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A.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
B.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C.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
D. 上市商业银行可以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
解析:解析:选项A,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选项C,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解析:解析:(1)选项A、B错误: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在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债务之后,而不能发生在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债务之前。选项A和选项B中,甲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基金会的捐赠行为均发生在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乙公司无权撤销。(2)选项C正确,D错误。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的赠与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甲公司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虽赠与人甲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但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的赠与行为损害到乙的债权,并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乙公司有权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撤销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的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