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 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 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C
解析:解析:A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已申请破产,对于其是否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并没有具体说明,如果存在该情况,那么汪某的行为属于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管理人可以请求撤销。因此A项错误。B项: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汪某的出资范围为150万,汪某向乙公司支付100万的行为属于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应当视为履行了100万的出资义务。所以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50万。B项错误。C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因此C项正确。D项:当事人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汪某不得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主张时效抗辩,D项错误。
A、 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B、 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
C、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D、 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答案:C
解析:解析:A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已申请破产,对于其是否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并没有具体说明,如果存在该情况,那么汪某的行为属于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管理人可以请求撤销。因此A项错误。B项: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汪某的出资范围为150万,汪某向乙公司支付100万的行为属于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应当视为履行了100万的出资义务。所以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50万。B项错误。C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因此C项正确。D项:当事人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汪某不得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主张时效抗辩,D项错误。
A.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B.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的协议
C. 联合抵制交易
D.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协议属于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
A.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B. 外国公民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C. 人格利益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D.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解析: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选项A错误;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选项B错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格利益,选项C错误。
A. 承揽合同中的工作成果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形的
B.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C.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D. 定作人和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选项D:定作人可以在工作完成前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A.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B.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C.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D.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解析: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选项C正确。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选项D错误。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认定与连带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没有任何关系。
A.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B.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C.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应当由孙某补缴出资差额,张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A. 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乙
B. 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C. 甲公司董事丁
D. 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选项A不选;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属于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选项B中,由于已经超出了3年,因此可以担任;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属于有利害关系,因此选项C不得担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属于利害关系人,因此选项D不得担任。
A. 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B. 希望小学不享有票据权利
C. 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D. 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取得。丙公司知道张三盗窃和伪造的情节,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A正确不当选:希望小学无偿取得票据,其权利不优于其前手,选项B正确,不当选;希望小学无权处分,但丁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选项C错误;乙公司的签章是被伪造的,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D正确,不当选。
A.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
B.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0%同意
C.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同意
D.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同意
解析:解析:公司合并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67%)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 C错误,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利益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郑贺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D错误: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要求,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要求。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解析:解析:(1)选项
A. QFII资格的审定
B. 外汇相关管理
C. 投资工具的确定
D. 持股比例的限制
解析:解析:QFII制度中,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QFII的外汇相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