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振鹏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该10辆吊车
B、 乙公司已经善意取得该10辆吊车的所有权,振鹏公司只能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C、 振鹏公司有权就甲公司未支付的到期租金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D、 振鹏公司10辆吊车如有损失,只能要求甲公司的管理人赔偿,不得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答案:AC
解析:解析:(1)选项C:甲公司未支付的到期租金是振鹏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当然可以申报;(2)选项ABD:由于振鹏公司显著标识所有权,乙公司不属于善意第三人,10辆吊车的所有权仍归振鹏公司,振鹏公司有权主张返还;由于吊车系被管理人违法转让,因此,如果返还的10辆吊车存在其他损失,应在甲公司破产程序中列为共益债务,而非直接由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A、 振鹏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该10辆吊车
B、 乙公司已经善意取得该10辆吊车的所有权,振鹏公司只能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C、 振鹏公司有权就甲公司未支付的到期租金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D、 振鹏公司10辆吊车如有损失,只能要求甲公司的管理人赔偿,不得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答案:AC
解析:解析:(1)选项C:甲公司未支付的到期租金是振鹏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当然可以申报;(2)选项ABD:由于振鹏公司显著标识所有权,乙公司不属于善意第三人,10辆吊车的所有权仍归振鹏公司,振鹏公司有权主张返还;由于吊车系被管理人违法转让,因此,如果返还的10辆吊车存在其他损失,应在甲公司破产程序中列为共益债务,而非直接由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A. 采取浮动股息率
B. 公司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C. 优先股股东不得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恢复表决权
D.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解析:解析:(1)选项ABD: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①采取固定股息率(选项A错误);②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选项B正确);③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选项D正确);④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2)选项C:在特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将恢复表决权;这些均属于优先股股东的法定权利,不得事先约定剥夺。
A. 诉讼时效的经过
B. 订立遗嘱
C. 侵权行为
D. 签订合同
解析:解析:(1)人的意志可以控制的才属于行为,否则属于事件,排除选项A;(2)需要行为人意思表示的行为是法律行为,否则是事实行为,选项BD均需要进行意思表示,排除选项BD;(3)选项C: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无关,属于事实行为。
A. 不安抗辫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先履行抗辩权
解析: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A. 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 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 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 乙应当返还手表
解析: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选项A、B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应当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但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
A. 上级人民政府
B. 本级人民政府
C. 国家出资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D. 上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解析:解析: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增资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增资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 甲应先以自有财产进行清偿
B. 因为该债务纠纷与合伙企业无关,所以甲不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进行清偿
C. 人民法院应根据乙的请求,直接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 人民法院无权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解析:解析:有限合伙人清偿其债务时,首先应当以自有财产进行清偿;选项A正确。只有在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人民法院才可以应债权人请求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C、D错误。
A. 背书无效
B. 背书有效
C. 背书转让给乙10万元有效,转让给丙10万元无效
D. 背书转让给乙10万元无效,转让给丙10万元有效
解析:解析: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A. 以劳务出资
B. 对合伙企业债务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C. 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解析:解析: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A. 只有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票据权利被拒绝时,乙公司才可向丙公司和丁公司追索
B. 只要票据付款请求权没有获得满足,乙公司即可直接向丙公司或丁公司追索
C. 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是按份保证责任
D. 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都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A错误、选项B错误:票据保证中,持票人无需在被保证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才向票据保证人主张权利,而是可以直接对其行使权利。(2)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A.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B. 甲用劳务出资10万元
C. 乙用专利权出资50万元
D. 丙用货币出资40万元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只有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