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1)对于A公司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用共计3万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对于A公司尚未支付的评估费、及保管费共计3.5万元,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D公司可以向A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3)E银行就200万元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的主张成立,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继续营业而借款,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按共益债务并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法院应予支持。(4)管理人拒绝G银行申报债权的主张成立。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相关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出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债务人即本案中的丁公司要求清偿。(5)H公司不能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在本题中,债务人的债务人H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故不能抵销。
答案:答:(1)对于A公司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用共计3万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对于A公司尚未支付的评估费、及保管费共计3.5万元,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D公司可以向A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3)E银行就200万元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的主张成立,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继续营业而借款,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按共益债务并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法院应予支持。(4)管理人拒绝G银行申报债权的主张成立。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相关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出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债务人即本案中的丁公司要求清偿。(5)H公司不能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在本题中,债务人的债务人H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故不能抵销。
A. 2018年07月01日
B. 2019年06月01日
C. 2020年06月01日
D. 2020年07月01日
解析:解析: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A.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40名机构投资者
B.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中包括乙信托公司管理的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C.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D. 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
解析:解析:(1)选项A: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2)选项B: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3)选项D: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除此之外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A. 法国企业A企业
B.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刘先生
C. 定居日本的中国公民张女士
D. 海南企业B企业
解析:解析:(1)选项B: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C: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 公司合并、分立
B. 修改公司章程
C.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D.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解析:解析:(1)选项AB: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别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选项CD:属于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A.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依法被裁定重整
D.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1)选项B: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不一定导致当然退伙:①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普通合伙人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②只有当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时,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才退伙。(2)选项C:“依法被宣告破产”属于当然退伙情形;“依法被裁定重整”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因为重整成功,企业将继续存续,不必退伙。
A. 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节税优势
B.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组成
C. 合伙企业应当由财产份额最大的合伙人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D. 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解析: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节税优势;(2)选项B: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3)选项C:谁来执行合伙事务,与财产份额无关,关键取决于是否为普通合伙人、是否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委托;(4)选项D: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和“合伙”联系起来,名称中必须有“合伙”二字,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A.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载体
B.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
C. 法律规范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
D.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解析:解析:(1)选项C:“法律条文”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2)选项D: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A. 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B. 主物与从物
C. 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
D. 动产与不动产
解析:解析:物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2)动产与不动产;(3)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4)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6)主物与从物;(7)原物与孳息物。
A. 3个月
B. 12个月
C. 6个月
D. 9个月
解析:解析: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A.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B.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C.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D. 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权利
解析:解析: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