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审计项目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项目质量复核已经在审计报告日或之前完成
B、 如果审计项目合伙人将设计或实施某些审计程序、执行某些审计工作或采取某些行动的任务分配给审计项目组其他成员,可以减轻其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的总体责任
C、 针对需要咨询的事项,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咨询形成的结论已得到执行
D、 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保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外提供直接协助的外部专家或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集体,拥有适当的胜任能力,包括充足的时间执行审计项目
答案:B
解析:解析:选项B错误,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
A、 如果审计项目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项目质量复核已经在审计报告日或之前完成
B、 如果审计项目合伙人将设计或实施某些审计程序、执行某些审计工作或采取某些行动的任务分配给审计项目组其他成员,可以减轻其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的总体责任
C、 针对需要咨询的事项,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咨询形成的结论已得到执行
D、 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保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外提供直接协助的外部专家或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集体,拥有适当的胜任能力,包括充足的时间执行审计项目
答案:B
解析:解析:选项B错误,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
A. 如果管理层认定关联方交易是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则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B. 有些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披露未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关联方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管理层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则可能隐含着一项认定,即关联方交易均不是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
C. 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确信管理层关于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D. 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同时就关联方交易为公平交易的披露进行评价
解析:解析:如果管理层认定关联方交易是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则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选项A不正确;有些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披露未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关联方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管理层未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则可能隐含着一项认定,即关联方交易是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的,选项B不正确;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确信管理层关于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管理层撤销此披露。如果管理层不同意撤销,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选项C不正确。
A. 利用专家的工作
B. 必要时与客户解除合约关系
C. 拒绝或终止所从事的特定专业服务
D. 向其工作单位辞职
解析:解析:利用专家的工作并不能消除或降低不利影响。
A.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B. 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
C. 用于编制财务报表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D. 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解析:解析: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会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但不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
A. 注册会计师在识别和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时,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B. 假定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应当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所有认定都假定为存在舞弊风险
C. 通常收入的发生认定存在舞弊风险的可能性较大,而完整性认定则通常不存在舞弊风险
D. 如果认为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不适用于业务的具体情况,从而未将收入确认作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应在工作底稿中记录理由
解析:解析:被审计单位不同,管理层实施舞弊的动机或压力不同,其舞弊风险所涉及的具体认定也不同,注册会计师需要作出具体分析。并非一定是收入的发生认定存在舞弊风险的可能性大而完整性认定存在舞弊风险的可能性小。
A.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越高,所需收集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越少
B. 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可能促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不同的反应,基于谨慎性,注册会计师应按最近几年的最低金额确定重要性
C. 从报表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需求而言,如果财务报表中的某项错报足以改变或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相关决策,则该项错报就是重要的
D.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原因,并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即首先为财务报表层次确定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解析:解析:选项B,对于不同的项目,金额大或小的本质含义是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研究这些项目的性质。一般来说,宜以最近几年的平均值作为确定重要性的参照依据。
A. 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但并不能消除审计风险。B、C、D:详见教材131页-132页。
B. 评价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C. 确定重要性水平,并随着审计工作的进程评估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否仍然适当
D. 考虑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恰当,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是否适当
解析:解析:
A. 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B. 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C. 审计工作的监控人员及监控的日期和范围
D. 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解析:解析:在记录已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2)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3)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A. 注册会计师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编制报表和审计服务
B.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C.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的借款程序从银行(审计客户)贷款,且贷款金额不大
D. 注册会计师可以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但不得诋毁同行
解析:解析:注册会计师不能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编制报表和审计服务;不可以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也不得诋毁同行。
A. 测试集团层面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B. 对重要组成部分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C. 运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
D. 确定对组成部分执行的工作类型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如果对合并过程执行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基于预期集团层面控制有效运行,或者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提供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亲自测试或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代为测试集团层面控制运行的有效性;选项B错误,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集团项目组应当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以识别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可能仅参与而非亲自实施)﹔选项C错误,运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的是集团项目组或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该工作并非一定由集团项目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