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纳税人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才可以作为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不得作为大病医疗支出扣除
B、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C、 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D、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答案:AD
解析: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选项B,需要超过15000元的部分,才允许扣除;选项C,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A、 纳税人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才可以作为大病医疗支出扣除,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不得作为大病医疗支出扣除
B、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C、 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D、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答案:AD
解析: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选项B,需要超过15000元的部分,才允许扣除;选项C,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A. 出租车
B. 新能源汽车
C.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D. 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解析:解析:选项B,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选项C,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选项D,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免税。
A. 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服务
B. 转让金融商品
C. 直销员将从直销企业购买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
D. 企业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押金
解析:解析:选项A: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人为销售额;选项B:计税的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在将包装物押金并人销售额征税时,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换算成不含税价款全额并入销售额;选项C: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人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D直销员将从直销企业购买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A. 个人所有的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非营业用房
B. 个人所有的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非营业用房
C. 个人对外出租的房产
D. 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
解析:解析: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A.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解析:解析: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A. 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收购企业支付的股权部分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B. 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C. 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可以相互结转弥补
D. 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双方均不计算所得或损失
解析:解析:选项A,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选项C,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选项D,重组交易中,适用特殊性规定时,对交易中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该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A. 50%
B. 100%
C. 150%
D. 200%
解析:解析: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按照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耕地占用税。
A. 专项检查
B. 集中性检查
C. 临时性检查
D. 重点检查
解析:解析:第四节税务检查
A. 税率
B. 税目
C. 税基
D. 征税对象
解析:解析: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A.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B.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C.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按照已纳税额的60%退还耕地占用税
D. 农村烈士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
解析:解析:选项C,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按照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