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500
B、15000
C、12000
D、30000
答案:B
解析:解析:非机动驳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该公司2020年应纳车船税税额=3000×2×5×50%=15000(元)。
A、7500
B、15000
C、12000
D、30000
答案:B
解析:解析:非机动驳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该公司2020年应纳车船税税额=3000×2×5×50%=15000(元)。
A. 1920
B. 3600
C. 3520
D. 3640
解析: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该企业2020年实缴的车船税总计=7×480+480/12×7=3640(元)。
A. 195元
B. 390元
C. 399元
D. 408元
解析:解析: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应缴纳的印花税=(65+68)×0.3‰×10000=399(元)
A. 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易货差价为计税依据
B. 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含装卸费和保险费
C.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是承包总额
D.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其合计数为计税依据
解析:解析:对采用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以全部金额计税贴花;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输费用总额,不含装卸费和保险费;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开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A.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B.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C. 加工承揽合同
D. 货物运输合同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按照0.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A. 商品房销售合同
B.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 企业无偿赠与不动产合同
解析:解析:税法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按“技术转让合同”贴花。
A. 6.8元
B. 6.75元
C. 6.5元
D. 7元
解析: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应纳税额=(15000-300-1200)×0.5‰=6.75(元)。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A. 1.79
B. 1.8
C. 2.03
D. 2.04
解析:解析:建筑承包合同中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是需要贴花的。应纳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
A. 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先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时,再另贴印花
B.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应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C. 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D. 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的,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解析:解析: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时,不再另贴印花。
A.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税;1角以上不满2角的,按1角计算
B.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暂不贴花
C. 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D. 对已履行并贴花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应当对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所载金额的部分补贴印花
解析:解析: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税;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在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对已履行并贴花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办理完税手续。
A. 5
B. 800
C. 805
D. 2400
解析:解析:该企业应纳印花税=800000×3×1‰=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