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①在道岔区段,设于警冲标内方与警冲标相关的用于分割轨道区段的钢轨绝缘,除双动道岔渡线上的绝缘外,在无动车组运行的线路上,其安装位置距警冲标不得小于3.5m;在有动车组运行的线路上,其安装位置距警冲标不得小于5m。当不得已必须装于警冲标内方且距警冲标的距离小于上述数值,以及与警冲标并置或设于警冲标外方时,应按侵入限界考虑。 ②轨道电路的两钢轨绝缘应设在同一坐标处,当不能设在同一坐标时,其错开的距离(死区段)不应大于2.5m。对旧结构道岔,道岔内的死区段不大于5m。 ③两相邻死区段间的间隔或与死区段相邻的轨道电路的间隔一般不小于18m;当死区段的长度小于2.1m时,其与相邻死区段间的间隔或与相邻轨道电路的间隔允许15~18m。 ④设于信号机处的钢轨绝缘,应与信号机坐标相同,当不能设在同一坐标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和自动闭塞区间并置的通过信号机处,钢轨绝缘可设在信号机前方1m或后方1m的范围内。 2)出站(包括出站兼调车)或发车进路信号机、自动闭塞区间单置的通过信号机处,既有钢轨绝缘可设在既有信号机前方1m或后方6.5m的范围内,但新设钢轨绝缘或信号机时,钢轨绝缘距
答案: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