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题目解析 答案:A. 正确 解析:根据题目所述,使用加固货物绳索的破断拉力不得小于7.84kN。在这里,“破断拉力”指的是绳索断裂的最小承受力,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为绳索断裂而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应该选择答案A,即该说法是正确的。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题目解析 答案:A. 正确 解析:根据题目所述,使用加固货物绳索的破断拉力不得小于7.84kN。在这里,“破断拉力”指的是绳索断裂的最小承受力,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为绳索断裂而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应该选择答案A,即该说法是正确的。
A. 车站
B. 装车单位
C. 主管人员
D. 铁路局
解析: 题目解析:托运人托运猛禽、猛兽(包括演艺用)时,应与铁路局发送商定运输条件和运输防护方法。因为这类货物涉及动物运输,属于特殊情况,需要与铁路局商定专门的运输条件和防护方法,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答案。
A. 一是范围上的有限性
B. 二是内容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C. 三是形式上的多样性
D. 坚定的信心和顽强的意志
解析:这项选项错误地表述职业道德的特征为坚定的信心和顽强的意志,实际上职业道德的特征应为范围的有限性、内容的稳定性与连续性以及形式的多样性,并非坚定的信心或意志。
A. √
B. ×
解析:题目解析[填写题目解析]: 题目: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换装时,处理站应在货物运单记事栏记明有关事项。 答案:B.错误 解析:这道题考察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换装时,处理站是否需要在货物运单记事栏记明有关事项的理解。正确的做法是,在货物运输途中发生换装时,处理站应在货物运单记事栏记明有关事项,以便记录换装的情况和相关信息。所以,选项 B 是错误的,这句话是正确的。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充足货源及稳定运输条件
C. 从事物流等业务以及提供货物运输中介服务
D. 大型企业的运输部门
解析:具备委托代办保价运输的条件? 答案:ABCD 解析:这题是关于委托代办保价运输条件的考察。委托代办保价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货物运输方式,委托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以选择购买保价服务,确保在货物丢失或损坏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选项A、B、C、D分别表示具备委托代办保价运输条件的要素: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具有充足货源及稳定运输条件,C.从事物流等业务以及提供货物运输中介服务,D.大型企业的运输部门。正确的答案是ABCD,因为具备这些条件可以保证运输过程中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保价服务,并且具有充足的运输资源和经验,从而确保委托代办保价运输的顺利进行。
A. 最高运行速度
B. 经过侧向道岔的限制速度
C. 超重等级
D. 重车重心高度
解析: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字Z被代用的文字是()。 答案:C 题目解析:同样,这道题目考察的是货运员对电报代字的理解。代字Z通常用来表示超重等级,即货物的重量等级分类。因此,答案选项C“超重等级”是正确的。
A. 0.1
B. 0.2
C. 0.3
D. 0.4
解析:手推调车时,人员应在车辆两侧推动,禁止在站台上、在轨面高于地面( )米以上的线路上推车。 答案:D 解析:根据题目要求,手推调车时,人员应在车辆两侧推动,并禁止在站台上、在轨面高于地面0.4米以上的线路上推车。
A. 重量500千克放射性同位素
B. 大米
C. 末煤
D. 罐车运输的豆油
解析:题目要求选择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选项中,只有罐车运输的豆油属于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组织装车或卸车,因为罐车的装卸需要特殊设备和操作,所以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因此,答案为 D. 罐车运输的豆油。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货运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货主至上,尽职尽责地为货主服务()。 答案:A(正确) 解析:该题目描述货运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答案要求是"货主至上,尽职尽责地为货主服务"。正确答案是A,因为货运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是以货主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为其服务,保障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
A. 罐车运输的货物
B. 冻结的易腐货物
C. 袋装玉米
D. 未装容器的活动物
解析:下列货物,袋装玉米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由承运人负责。 答案选C,袋装玉米。这是因为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承运人负责处理和搬运货物,而袋装玉米是由承运人装载并妥善搬运的货物。其他选项中的罐车运输的货物、冻结的易腐货物和未装容器的活动物可能需要特殊的装卸措施,因此不由承运人负责。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在铁路货场卸车的易腐货物要严防污染变质,车站应联系收货人采取措施,随卸随搬。(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这道题是关于在铁路货场卸车的易腐货物的处理。答案选择A(正确)是因为易腐货物在卸车后应该采取严格的防污染措施,以防止货物变质。同时,车站应该与收货人联系,确保货物能够随卸随搬,尽快离开货场,避免滞留导致货物质量下降。因此,该说法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