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0
B、50
C、150
D、200
答案:D
解析:普通平车装运长钢轨(含道岔轨),长钢轨沿车辆纵向对称装载,正向摆放,相同长度的长钢轨端部应尽量对齐,因技术原因不能对齐时,则端部长短差不得大于()mm。 选项中的数值代表了长钢轨端部长短差的限制值。根据题目要求,当由于技术原因无法使长钢轨端部完全对齐时,其长短差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选项 D.200 表示长钢轨端部长短差不得大于 200 毫米,符合规定的限制,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答案。
A、100
B、50
C、150
D、200
答案:D
解析:普通平车装运长钢轨(含道岔轨),长钢轨沿车辆纵向对称装载,正向摆放,相同长度的长钢轨端部应尽量对齐,因技术原因不能对齐时,则端部长短差不得大于()mm。 选项中的数值代表了长钢轨端部长短差的限制值。根据题目要求,当由于技术原因无法使长钢轨端部完全对齐时,其长短差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选项 D.200 表示长钢轨端部长短差不得大于 200 毫米,符合规定的限制,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答案。
解析:题目解析 答案:B(错误) 解析:题目中说"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在办理鲜活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铁路货物运输加固规则》的规定",然而答案却是错误(B)。这是因为,托运人和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并不需要遵守《铁路货物运输加固规则》,只有承运人作为运输责任方,才需要遵守这些规定。
A. 可以达到货车标记载重量
B. 可以达到车辆容许载重量
C. 不得超过55t
D. 不得超过57t
解析: 题目要求考察当C62A*型敞车局部地板面承受货物重量时,仅靠防滑衬垫防止货物移动时,全车装载重量应该是什么。正确答案是C,即不得超过55t。这是因为题目中只提到货物靠防滑衬垫防止移动,未提及其他支撑措施,因此装载重量不能超过车辆的限制。
A. 新义洲
B. 满浦
C. 南阳
D. 老街
解析:我国同邻国间的国境站丹东-()。 A.新义洲 B.满浦 C.南阳 D.老街 答案:A 解析:题目考察我国同邻国间的国境站是丹东,需要填入对应的邻国名称。根据选项,只有A选项"新义洲"是与丹东相邻的地名,而B、C、D选项与丹东没有直接的邻接关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答案。
A. 轨面
B. 车地板
C. 货物底部支重面
D. 重心高度
解析:装卸货车装车后应由()起测量其中心高度和侧高度。 答案:A 题目解析:题目要求测量装车后的货车其中心高度和侧高度。选项中,选A,即轨面,这意味着测量高度时应该参考货车与轨面的距离。
A. 4800mm
B. 5500mm
C. 6620mm
D. 6500mm
解析:解析:根据客货共线铁路的相关规定,当速度≤160km/h时,建筑物基本限界的最大高度为5500mm,所以选B。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列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上行,车次编定为双数;相反方向为下行,车次编定为单数。
A. 2.94 kN
B. 3.02 kN
C. 3.04 kN
D. 3.06 kN
解析:上封式、下捆式绳网的系绳、内外围筋和中心网的纵横向围筋的破断拉力不小于( ),伸长率不大于15%。 A.2.94 kN B.3.02 kN C.3.04 kN D.3.06 kN 答案:A 题目解析:题目要求破断拉力不小于某个数值,且伸长率不大于15%。选项A为“2.94 kN”,符合题目要求。
A.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解析:承运人未经批准擅自承运危险货物的,铁路管理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可处()的罚款。 A.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 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答案:B 解析:根据题目中的条件,如果承运人未经批准擅自承运危险货物,铁路管理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并可处罚款。对于罚款金额的范围,选项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是正确的答案,因为B选项涵盖了处罚款金额的范围,既不低于2万元,也不高于10万元。
A. OO型
B. OC型
C. CC型
D. OU型
解析:螺旋式紧线器与钢丝绳等配合使用时,应优先使用( ) ,抗拉强度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A.OO型 B. OC型 C.CC型 D.OU型 答案:AD 答案解析:这道题目涉及螺旋式紧线器与钢丝绳的配合使用以及抗拉强度的问题。根据题目要求螺旋式紧线器与钢丝绳配合使用,并且抗拉强度应与钢丝绳相匹配,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螺旋式紧线器使用时,优先选择OO型,因此答案选择为A。 同时,抗拉强度要与钢丝绳相匹配,因此答案选择为D。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中说"卷钢装车站点的装车作业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要经过由铁路局组织的专业培训",这意味着装车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选项B"错误"与题意相悖。因此,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