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济保障措施
B、 技术保障措施
C、 组织保障措施
D、 法律保障措施
E、 管理保障措施
答案:ABCE
解析: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由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A、 经济保障措施
B、 技术保障措施
C、 组织保障措施
D、 法律保障措施
E、 管理保障措施
答案:ABCE
解析: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由组织保障措施、管理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A. 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B.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C. 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D. 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
E. 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解析:解析: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为提交的材料,不是应当具备的条件。
A. 可行性研究报告
B. 概算批准文件
C. 建设用地的征用资料
D. 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E. 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地下管线、地形地貌等在内的基础资料
解析:解析: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概算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用地的征用资料,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落实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的平面图等资料。
A.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B.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C. 承包人导致竣工迟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D. 发包入导致竣工迟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进入缺陷责任期
E. 发包入导致竣工迟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60天,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解析:解析: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A.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C.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当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企业有关规定经过安全作业培训方可上岗
E.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解析:解析:《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7条对新岗位培训作了两方面规定。一是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是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 土木工程
B. 建筑工程
C.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D. 装修工程
E. 爆破工程
解析:解析: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称为建筑业企业。
A.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B.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检验机构人员现场监督
C.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D.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设备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E. 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解析:解析:无解析。
A. 依法承揽工程
B. 不得分包工程
C. 不得转包工程
D. 不得指定材料供应商
E. 不得指定检测单位
解析:解析:施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义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转包工程。
A. 依法履行自律遵规
B. 检举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违章作业
C.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 危险报告的义务
E. 紧急处理安全事故
解析:解析: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有:(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A.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人身安全
B. 在试用期内的
C.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
D. 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
E.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 造成120人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
B. 造成8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重大事故
C. 造成3人死亡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D. 造成10人死亡35人重伤的事故为较大事故
E. 造成10人死亡35人重伤的事故为重大事故
解析:解析: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