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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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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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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文件规定工期为15个月。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报工期为13个月。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合同约定:土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若能提前完工,每提前1天的奖金按签约合同价的1‰计算。承包人开工前编制并经监理人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进度计划1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4个事件,致使承包人完成该项目施工实际用了15个月。事件1: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m³,土方工程的合同单价为16元/m³。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监理人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的性质和施工难度与A、C工作相同,工程量为32万m³。N工作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且为H和G的紧前工作。监理人与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土方变更单价为14元/m³,用4个月完成。3项土方工程均租用1台机械开挖,机械租赁费为1万元/(月·台)。N工作实际用了4.5个月。事件2: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事件3: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属于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之一。事件4: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由于以上事件,承包人提出以下索赔要求:(1)顺延工期7个月。理由是:完成N工作4.5个月;变更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连续降雨属于不利的条件和障碍影响1个月;监理人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补偿工期0.5个月。(2)N工作的费用补偿=16万元/m³x32万m³=512万元。(3)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x1万元/(月·台)x1台=5万元。【问题】1.背景材料4个事件中,责任方分别是谁?2.根据监理人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给承包人顺延的工期是多少?说明理由。3.确定应补偿承包人的费用,并说明理由。4.分析承包人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

答案:答案:1.事件1:属于发包人责任。事件2:属于发包人责任。事件3: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最大强度的0.5个月的延期,属于不可抗力。另0.5个月的延期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事件4:属于承包人责任。2.应给承包人顺延的工期为1个月。因发包人责任造成的工作增加或时间延长,应给承包人顺延工期。属于发包人责任工作增加或时间延长后,进度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原合同工期为13个月,关键线路为A→B→D→H(或以节点编号表示为①→②→③→⑤→⑥→⑦)。调整后工期为14个月,关键线路为A→B→N→H(或以节点编号表示①→②→③→④→⑤→⑥→⑦),故工期应顺延1个月。3.补偿承包人的总费用为465万元,具体计算如下:工作N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机械闲置时间1个月,机械闲置费应补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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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文件规定工期为15个月。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报工期为13个月。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合同约定:土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若能提前完工,每提前1天的奖金按签约合同价的1‰计算。承包人开工前编制并经监理人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施工进度计划1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4个事件,致使承包人完成该项目施工实际用了15个月。事件1: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m³,土方工程的合同单价为16元/m³。实际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监理人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的性质和施工难度与A、C工作相同,工程量为32万m³。N工作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且为H和G的紧前工作。监理人与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土方变更单价为14元/m³,用4个月完成。3项土方工程均租用1台机械开挖,机械租赁费为1万元/(月·台)。N工作实际用了4.5个月。事件2: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事件3: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属于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之一。事件4: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由于以上事件,承包人提出以下索赔要求:(1)顺延工期7个月。理由是:完成N工作4.5个月;变更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连续降雨属于不利的条件和障碍影响1个月;监理人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补偿工期0.5个月。(2)N工作的费用补偿=16万元/m³x32万m³=512万元。(3)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x1万元/(月·台)x1台=5万元。【问题】1.背景材料4个事件中,责任方分别是谁?2.根据监理人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给承包人顺延的工期是多少?说明理由。3.确定应补偿承包人的费用,并说明理由。4.分析承包人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

答案:答案:1.事件1:属于发包人责任。事件2:属于发包人责任。事件3: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最大强度的0.5个月的延期,属于不可抗力。另0.5个月的延期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事件4:属于承包人责任。2.应给承包人顺延的工期为1个月。因发包人责任造成的工作增加或时间延长,应给承包人顺延工期。属于发包人责任工作增加或时间延长后,进度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 原合同工期为13个月,关键线路为A→B→D→H(或以节点编号表示为①→②→③→⑤→⑥→⑦)。调整后工期为14个月,关键线路为A→B→N→H(或以节点编号表示①→②→③→④→⑤→⑥→⑦),故工期应顺延1个月。3.补偿承包人的总费用为465万元,具体计算如下:工作N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机械闲置时间1个月,机械闲置费应补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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