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幼童,幼童终日啼哭,甲见其可怜,遂将其悄悄送回家中
B、 甲欲对乙女实施强奸,乙女从包中拿出一万元对甲说“大哥,放了我就把钱给你”,甲拿到钱放弃强奸
C、 甲失业在家,一日准备出去抢劫,出门时遇到一辆警车开过,甲认为不是好兆头,遂放弃犯罪,准备改日行动
D、 甲想杀害乙便持刀在乙家门前等,结果乙那天恰巧没回家,甲只好回去,半路被抓获
答案:B
解析:题目知识点[犯罪中止] 题目解析: 选项B中,甲放弃强奸行为是因为乙女给了他钱,这违反了强奸罪的客观要件“强行”,因此成立犯罪中止。而其他选项中,甲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放弃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未得逞或者犯罪行为尚未完成,由于犯罪人自己的原因,停止犯罪行为的情形。
A、 甲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幼童,幼童终日啼哭,甲见其可怜,遂将其悄悄送回家中
B、 甲欲对乙女实施强奸,乙女从包中拿出一万元对甲说“大哥,放了我就把钱给你”,甲拿到钱放弃强奸
C、 甲失业在家,一日准备出去抢劫,出门时遇到一辆警车开过,甲认为不是好兆头,遂放弃犯罪,准备改日行动
D、 甲想杀害乙便持刀在乙家门前等,结果乙那天恰巧没回家,甲只好回去,半路被抓获
答案:B
解析:题目知识点[犯罪中止] 题目解析: 选项B中,甲放弃强奸行为是因为乙女给了他钱,这违反了强奸罪的客观要件“强行”,因此成立犯罪中止。而其他选项中,甲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放弃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未得逞或者犯罪行为尚未完成,由于犯罪人自己的原因,停止犯罪行为的情形。
A. 12 小时
B. 24 小时
C. 48 小时
D. 72 小时
解析:人民警察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A.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规范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相对人主要是公民
D. 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解析:题目知识点:宪法的基本概念和地位。题目解析:根据宪法的定义和法律层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规范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因为在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法律效力同样高于其他法律;选项C错误,因为宪法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国家机关等;选项D错误,因为宪法具有强制性。
A. 所属公安机关
B. 上级公安机关
C. 国库
D. 同级人民政府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对扣押的物品,满6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A. 扰乱单位秩序
B. 阻碍执行职务
C. 殴打他人
D. 威胁人身安全
解析:题目知识点[治安管理行为] 题目解析: 由于刘某的行为是在村委会进行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中阻碍执行职务的,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了阻碍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A. 应当对证人翁某询问结束后再通知家属
B. 应当在同案犯柳某被抓获后再通知家属
C. 应当在对苏某执行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D. 若未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其家属或者指定的联系人,并告知逮捕的罪名和逮捕的地点。因此,选项C正确,应当在对苏某执行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选项A和B都没有法律依据,选项D虽然是要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但是并不是未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补救措施。
A. 二分之一
B. 五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D. 四分之一
解析:题目知识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条件]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因此,本题答案为B。
A. 领导立法
B. 保证执法
C. 支持司法
D. 带头守法
解析: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A. 故意杀人罪
B. 强迫卖淫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强迫卖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李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但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李某没有直接杀害蒋某,也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李某强迫蒋某卖淫和蒋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A. 因章某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甲市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决定对其指定居所执行
B. 对章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后24小时以内应当通知家属
C. 对章某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D. 如对章某需要予以逮捕,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涉嫌领导恐怖组织罪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直接对其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通知其家属,但并没有规定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确有必要延长,须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并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如果需要逮捕,应当依法逮捕,而不是先行拘留。因此选项B、D正确。
A. 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和同在住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适用同样的规定
B.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C.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 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的规定。 题目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因此选项C不正确。选项A、B、D都是正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