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 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C、 是否录音或者录像由犯罪嫌疑人决定
D、 如果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无须全程进行
答案:A
解析:题目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以确保讯问过程真实可靠。因此,本题答案为A。
A、 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 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C、 是否录音或者录像由犯罪嫌疑人决定
D、 如果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无须全程进行
答案:A
解析:题目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以确保讯问过程真实可靠。因此,本题答案为A。
A. 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B. 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C. 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D. 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解析: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包括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A.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B. 在刑事诉讼中,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
C.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的
D.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虚假诉讼罪是指以虚假的事实或者证据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选项C和D都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因此构成虚假诉讼罪。而选项A和B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行为,虚假证言、鉴定、记录、翻译等行为已经危害到司法正义,因此也构成虚假诉讼罪。
A. 国家事务
B. 经济事业
C. 文化事业
D. 社会事务
解析:题目知识点[政治学]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了政治学中的“治理”概念,即指国家或其他组织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包括行政、立法、司法等各种手段和方式,用来管理各种事务。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和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包括国家事务、经济事业、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
A. 韩某杀人案中,证明嫌疑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B. 马某盗窃案中,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嫌疑人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C. 高某放火案中,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D. 吴某投毒案中,证明犯罪嫌疑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证据] 题目解析: 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常见的有目击证人证言、犯罪工具、DNA鉴定、视频录像等。而本题中只有C选项中的录像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选C。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 甲殴打黄某后逃跑,黄某报案后,公安派出所以无证据为由未受理,同年黄某到县局上访,公安派出所才把甲抓获
B. 乙于1月2日盗窃一辆自行车,失主未报案,同年5月份又盗窃一部手机,于同年8月12日被查获
C. 丙盗窃邻居家山地车,公安派出所接到邻居报案后一直到次年9月才破案抓获丙
D. 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抢夺行为
解析:题目知识点[时效性] 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了行政案件中的时效性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符合时限规定。其中,追究行政责任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而在本题中,选项D所描述的情况中,被告人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主动供述其抢夺行为,已经超过了一年的时效,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
A. 甲受贩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甲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B. 乙明知购毒者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受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乙与购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C. 丙同时与贩毒者、购毒者共谋,联络促成双方交易,其与购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D. 丁实施为毒品交易主体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等帮助行为,对促成交易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从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对于贩卖毒品的居间介绍者,根据其不同的行为特点和构成要件,其在犯罪中的角色不同。选项A中的甲是受贩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构成共同犯罪;选项B中的乙明知购毒者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构成共同犯罪;选项C中的丙同时与贩毒者、购毒者共谋,联络促成双方交易,与购毒者构成共同犯罪;选项D中的丁是提供帮助但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因此,选项C中的说法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题目解析: 答案为B,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不经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王某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而无需先进行行政复议。
A. 甲破坏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B. 乙破坏交通灯塔,足以使船舶沉没
C. 丙破坏油气管道,使正常运输中断
D. 丁撬盗有轨电车轨道,足以使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破坏交通设施,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其中,交通设施包括航空器、船舶、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等。根据题目描述,甲破坏航空器、丁撬盗有轨电车轨道,符合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要件;乙破坏交通灯塔不构成交通设施,丙破坏油气管道不属于交通设施的范畴,因此选项B、C不正确。因此,选项BD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不得因其身份、职务等原因而违反规定。因此,本题中甲县公安机关暂缓执行逮捕的行为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