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余某为抢劫运钞车,在武汉某商业银行门前制造了一起爆炸案,造成3死16伤的严重后果,劫得人民币30余万元
B、 王某因家庭琐事,将自己的妻子、两个儿子、妹妹及年迈的父母全部杀死后潜逃,7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C、 刚刚大学毕业的刘某(无驾驶证),因好奇偷开父亲的机动车上路,在一十字路口,慌乱之中将骑车的路人郝某撞死
D、 张某为索要王某欠自己的5万元钱,将王某骗至一招待所房间关了三天三夜,直至王某家人将5万元钱偿还后,才将王某放回
答案:AB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涉及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中,侦查人员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选项A中的案件造成了3死16伤的严重后果,属于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因此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而选项B、C、D虽然也是犯罪行为,但并未涉及严重后果,因此无需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A、 余某为抢劫运钞车,在武汉某商业银行门前制造了一起爆炸案,造成3死16伤的严重后果,劫得人民币30余万元
B、 王某因家庭琐事,将自己的妻子、两个儿子、妹妹及年迈的父母全部杀死后潜逃,7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C、 刚刚大学毕业的刘某(无驾驶证),因好奇偷开父亲的机动车上路,在一十字路口,慌乱之中将骑车的路人郝某撞死
D、 张某为索要王某欠自己的5万元钱,将王某骗至一招待所房间关了三天三夜,直至王某家人将5万元钱偿还后,才将王某放回
答案:AB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涉及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中,侦查人员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选项A中的案件造成了3死16伤的严重后果,属于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因此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而选项B、C、D虽然也是犯罪行为,但并未涉及严重后果,因此无需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A. 公安机关依法对某县人大代表张某取保候审,应当书面报请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B. 李某同时担任甲市、乙县两级人大代表,报请甲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后即可采取强制措施
C.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赵某先行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某县人大代表,应当立即向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D. 公安机关在依法对王某执行逮捕后,发现其是县人大代表,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解析:题目知识点[公安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事先报请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的许可。选项A中应该是"报请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后即可取保候审";选项B中的表述错误在于可以只向甲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请许可;选项C中的表述正确;选项D中的表述错误在于公安机关不应立即解除逮捕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而是应当立即报告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由该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解除逮捕。因此,选项B中的表述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基本原则] 题目解析:该题涉及刑法中的法律基本原则之一的“犯罪未遂罪”,因为张某和李某虽然准备了犯罪工具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可以减轻处罚,但并不能免除处罚。因此,选项B错误。
A. 询问王某可以在其父亲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B. 询问王某不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
C. 询问王某应当在看守所进行
D. 询问王某不得在其父亲在场的情形下进行,但可以通知其母亲到场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的人员进行,并应当在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但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因此,选项D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办案机关在侦办案件期间应当及时通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因此,选项A正确。
A. 甲县公安局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以内侦查完毕
B. 退回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C. 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即使改变管辖前退回补充侦查了1次,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仍为2次
D. 甲县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甲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题目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改变管辖前退回补充侦查了1次,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仍为2次,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均为正确陈述,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侦查完毕,退回补充侦查次数以2次为限,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A. 某盗窃案的一份搜查笔录上没有物品持有人签名,侦查人员到庭说明当时物品持有人在场但拒绝签名的情况,且有见证人证明
B. 某汽车盗窃案中的赃物汽车已经发还给被害人,但发还之前对该汽车所拍摄的一组照片上未注明与原物核对无异字样,后经被害人到庭说明,确认该照片即为被盗车辆的照片
C. 在某放火案现场提取的点火用的打火机已丢失,侦查人员提供同种打火机作为证据,并到庭说明了情况
D. 在某杀人案的现场勘验中提取了一枚嫌疑人的右手食指指纹,但在勘验笔录中没有记录,侦查人员到庭说明当时由于疏忽,忘记在笔录中注明
解析:题目知识点[证据收集程序、方式的合法性] 题目解析[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物证、书证等证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应当制作相关记录。但如果证据收集程序、方式存在一定瑕疵,经过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仍可以采用。选项A中侦查人员已到庭说明了当时物品持有人在场但拒绝签名的情况,且有见证人证明;选项B中虽然未注明与原物核对无异字样,但后经被害人到庭说明确认该照片即为被盗车辆的照片,两者均可以采用。因此答案为AB。
A. 梯子应当收缴
B. 螺丝刀应当收缴
C. 手表应当收缴
D. 100元应当收缴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使用了螺丝刀作为工具翻窗入室并盗窃,因此螺丝刀应当被收缴。其他选项中,梯子是在骗取邻居的借口下借来的,并不属于犯罪工具,手表和现金则是从被盗窃的卧室中偷走的赃物,应该被扣押。
A. 张三非法拦截公共汽车,影响汽车正常行驶,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
B. 李四在本村依法举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因不满未将自己列为候选人,纠集多名外村人员,要挟村民不得投票,并把票箱砸烂,严重破坏了选举秩序,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行为
C. 某公园负责人王五在没有设置足够安全通道的情况下,于元宵节组织“灯谜游园会”,进园游人众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王五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D. 刘六因不满本单位领导对自己“留厂察看”的处分,宣称在单位车间放置了定时炸弹,严重影响了工厂正常生产秩序,后经查,其放置的“定时炸弹”是一个闹钟。刘六的行为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行为
解析:题目知识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题目解析:选项A中,张三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选项B中,李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属于聚众破坏选举秩序行为;选项C中,王五的行为虽存在安全隐患,但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选项D中,刘六的行为构成了投放虚假危险物质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此,选项ABD是正确的。
A. 甲传播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构成内幕交易罪
B. 甲的行为事实上导致了众多投资者购买该股票,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C. 甲的行为导致了该股票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D. 甲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该消息并不是其自己编造的,因此不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证券交易法律法规。题目解析:甲传播的信息虽然可能是道听途说的消息,但在该信息被证实前宣传造成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上涨,这种行为已经对市场产生了影响,属于不正当行为,但不构成其他罪行,故答案为D。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 刑法基础知识 题目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了刑法中对于极端主义行为的规定,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宣扬极端主义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不构成犯罪。因此,刘某的行为虽然违法,但不涉嫌犯罪。所以选项B“错误”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