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B、2.5
C、1.5
D、1
答案:C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5.1.6。考点: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 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A、2
B、2.5
C、1.5
D、1
答案:C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5.1.6。考点: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 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A. 技术标准
B. 设备安装验收
C. 预防事故措施
D. 技术监督检查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运检管理规定。出自章节: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管理流程
第四节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考点:水电技术监督工作应以技术标准和预防事故措施为依据,结合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技术监督工作。。
A. 如果试验中需施加负载,加载方法应避免由侧向推力等引起的附加应力。但应考虑工具正确运行所需的附加负载。
B. 如果用制动器施加负载,应逐渐施加,以保证试验不受启动电流影响。
C. 与制动器连接进行加载时,允许对输出装置做出改动。
D. 如果试验中需施加负载,加载方法应由侧向推力等引起的附加应力。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电力作业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出自章节:4.3.1.5。考点:如果试验中需施加负载,加载方法应避免由侧向推力等引起的附加应力。但应考虑工具正确运行所需的附加负载。如果用制动器施加负载,应逐渐施加,以保证试验不受启动电流影响。与制动器连接进行加载时,允许对输出装置做出改动。。
A. 10
B. 15
C. 20
D. 30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6.3.3。考点: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A. 正面
B. 反面
C. 侧面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7.4.1 h)。考点:h)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整。使用中应经常调节防护罩的可调护板,使可调护板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1.6mm。使用中应随时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2mm。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准正对其他机器、设备。两人以上不得同时使用同一台砂轮机。。
A. 工作区域
B. 顶盖
C. 通道
D. 转轮下方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8.2.7。考点:泄水锥分解时,应根据厂房地面的承载能力,合理选择安放位置,在泄水锥脱离转轮过程中,泄水锥应缓慢落到地面,在整个分解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在转轮下方停留。。
A. 1
B. 2
C. 3
D. 4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出自章节:3.5.7。考点:司机室的窗离地板高度不到1m时,玻璃窗应做成不可打开的或加以防护。
A. 操作票
B. 工作票
C. 工作任务单
D. 事故应急抢修单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2.5.1。考点:作业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应办理工作票。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禁止向内部输送纯氧。采用气体充压对箱、罐等容器、设备找漏时,应使用压缩空气。压缩空气经可靠的减压控制阀门控制在措施规定的压力下方可进行充压。对装用过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充压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禁止使用各类气体的气瓶进行充压找漏。。
A. 五至八级人身事件
B. 其他四级设备事件
C. 五至七级电网或设备事件
D. 八级电网事件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运维管理规定。出自章节:第五章设备安全隐患管理
第二十九条 。考点:一般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五至八级人身事件;其他四级设备事件,五至七级电网或设备事件后果的安全隐患。
。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2.1.5。考点:储油罐室、油处理室和柴油发电机房内应保持清洁,无油污,禁止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堆放杂物。。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解析:编制依据名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水电厂动力部分。出自章节:12.5.4。考点: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应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则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二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作业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