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解开连接线且装设绝缘遮蔽
C、在断开点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具备加锁条件的应加锁,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看守。
D、可以开盖进行送电试验
答案:ABC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4.17 当验明检修的低压配电网确无电压后,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可能来电、反送电:
a) 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 解开连接线且装设绝缘遮蔽;
c) 在断开点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具备加锁条件的应加锁,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看守。
A、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解开连接线且装设绝缘遮蔽
C、在断开点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具备加锁条件的应加锁,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看守。
D、可以开盖进行送电试验
答案:ABC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4.17 当验明检修的低压配电网确无电压后,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可能来电、反送电:
a) 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 解开连接线且装设绝缘遮蔽;
c) 在断开点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具备加锁条件的应加锁,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看守。
A. 验电
B. 装设遮栏(围栏)
C. 加装隔离挡板
D. 合上(装设)接地刀闸(接地线)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5.5.3.7 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核实线路可能来电的电源都已停电、合上(装设)接地刀闸(接地线)等调度和设备运维单位负责的安全措施后,方能许可工作。
A. 在与停电检修部位或表计电气上直接相连的可验电部位验电
B. 通过计量装置判断是否已通电
C. 在相邻的电气设备上验电
D. 在电表二次回路上验电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3.11 低压配电网停电后,检修或装表接电前,应在与停电检修部位或表计电气上直接相连的可验电部位验电。
A. 高(低)压室
B. 有限空间
C. 主控室
D. 室外高压设备区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5.6.8 进厂站、配电站及配电开关站内作业时,工作票中的任何工作人员应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高(低)压室、有限空间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A. 地面
B. 防潮的帆布
C. 设备
D. 绝缘物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25.2.7 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A. 正确
B. 错误
A. 一
B. 两
C. 三
D. 四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7.1.5.6 使用软梯、挂梯作业或用梯头进行移动作业时,软梯、挂梯或梯头上只准一人工作。作业人员到达梯头上进行工作和梯头开始移动前,应将梯头的封口可靠封闭。
A. 带电
B. 带负荷
C. 直接
D. 间接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17.2.6 不应带负荷断、接导线。工作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断开的引线、线头应采取绝缘包裹等遮蔽措施。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A. 记录表单
B.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
C. 二次措施单
D. 装拆记录单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Q/CSG1205056.1—2022)
15.5 现场实负荷检验电能表,应核对回路端子、接线正确无误。试验导线应有良好的绝缘,中间不允许有接头,电压试验导线无接地或短路,电流试验导线无开路。电流回路采用钳型电流表采样时,钳型电流表要放置稳固,采用串接电流回路采样时,应填写二次措施单,防止开路。电压回路接入时,应防止短路或接地。
A. 0.7
B. 1
C. 1.5
D. 2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16.2.6 所有测量用装置必要时应设遮栏(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位不小于表1规定的作业安全距离。
A. 发电
B. 变电
C. 输电
D. 配电
E. 供电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3.3 电气设备
包括交直流系统中所有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备,按照电压等级可分为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按照所属区域可分为厂站设备、高压输电线路和配电网。其中配电网包括高压配电网和低压配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