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B、8
C、12
D、24
答案:B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5.2.5.3 各类事故或国家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即时上报,公司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应在1小时内报送至公司安全监管部,公司及分子公司按规定报相应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见附录B。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在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监管部;四、五级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分别在24小时、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分子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六级事件发生后,各基层所、站、中心等应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三级(地市级,下同)单位安全监管部门;七、八级事件发生后,各基层所、站、中心等应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所在单位安全监管部门。
A、4
B、8
C、12
D、24
答案:B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5.2.5.3 各类事故或国家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即时上报,公司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应在1小时内报送至公司安全监管部,公司及分子公司按规定报相应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机构;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见附录B。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在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监管部;四、五级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分别在24小时、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分子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六级事件发生后,各基层所、站、中心等应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三级(地市级,下同)单位安全监管部门;七、八级事件发生后,各基层所、站、中心等应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所在单位安全监管部门。
A. 劳动防护用品
B. 安全防护用品
C. 安全生产工器具
D. 安全生产机具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A. 特种证
B. 特种作业操作证
C. 特种设备操作证
D.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Q/CSG1205056.3—2022)4.2.3.1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相关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A. 1m
B. 2m
C. 3m
D. 4m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3.18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A. 风险分级管控
B. 隐患排查治理
C.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A. 正确
B. 错误
A. 2圈
B. 3圈
C. 4圈
D. 5圈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 21.2.1.3 卷筒应与牵引绳保持垂直。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排列整齐,通过磨心时不应重叠或相互缠绕,钢丝绳在卷筒或磨心上缠绕不应少于5圈,绞磨卷筒应与牵引绳的最近转向滑车保持5m以上的距离。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5.10.2 公司直管供电局、各分子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中断安全记录:
a) 人身事故(含有责任的承包商人身事故);
b) 一、二级人身事件;
c) 较大以上电力设备、电力安全事故;有责任的一般电力设备、电力安全事故;
d) 同等责任以上的一级电力设备、电力安全事件;主要责任以上的二级电力设备、电力安全事件;
e) 35kV以上恶性电气误操作事件;
f) 瞒报、谎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三级以上事件;
g)发生对社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安全事件。
c)10kV以上恶性误操作事件。
A. 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B. 安全教育
C. 安全培训
D. 考试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Q/CSG1205056.1—2022) 4.2.3.1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相关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A. 未经批准作业
B. 违规无票工作
C. 违规无监护操作
D. 违规解锁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七、 严禁未经批准作业、违规无票工作、违规无监护操 作、违规解锁。
A. 工作负责人
B. 现场管理人员
C. 工作许可人
D. 工作签发人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Q/CSG1205056.3—2022)
5.3.1.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开展现场勘察,正确完整地填写工作票;
b)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 组织实施工作票所列由其负责的安全措施,核实已做完的所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d)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前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代。关注工作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以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e) 监护工作班人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在作业中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