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0
B、45
C、60
D、90
答案:C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第7.1.5.3条 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
A、30
B、45
C、60
D、90
答案:C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第7.1.5.3条 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
A.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B. 需停用线路重合闸或退出再启动功能的带电作业工作票或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C. 抢修工作票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5.4.3.2 属计划性工作,应在工作前12h或前一天17时前送达许可部门的工作票:
a)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b) 需退出重合闸或再启动功能的带电作业工作票或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A. 电力人身事故事件
B. 电力设备事故事件
C. 电力网络事故事件
D. 电力安全事故事件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3.2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
在电力生产工作中或在电力生产区域发生的,且不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电网负荷损失或用户停电、热电厂停止对外供热、设备故障损坏、人员失职直接导致设备非计划停运、生产经营场所火灾火警、工程建设项目的设施、物资损坏或质量不合格、发输变配电设备非计划停运、电网安全水平降低、二次系统不正确动作、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失灵、调度通信功能失效、电力监控系统遭受攻击或侵害造成无法正常运作、关键数据被篡改或非法访问、交通运行中断及重大社会影响等后果,并达到相应定义标准的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简称“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为电力人身事故事件、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电力设备事故事件。
A. 工作票签发人
B. 工作班成员
C. 工作负责人
D. 工作许可人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5.5.3.3 若线路停电作业还涉及其他配合停电的线路,在开展涉及配合停电线路的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与其他配合停电线路许可人确认配合停电线路已停电并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展工作。
A. 3
B. 5
C. 1
D. 2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Q/CSG1205056.1—2022)3.18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A. 一人
B. 两人
C. 多人
D. 机械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
4.3.15 在厂站的带电区域内或邻近带电导体附近,不应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将其放倒后,宜由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A. 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B. 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C. 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D. 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19.3.2 以下安全工器具应进行试验:
a) 本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b) 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c) 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d) 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严禁未经批准作业、违规无票工作、违规无监护操作、违规解锁。
A. 正确
B. 错误
A. 电压
B. 一部分带有电压
C. 一经操作
D. 合闸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Q/CSG1205056.3—2022)3.6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A. 八
B. 十
C. 十二
D. 二十四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