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作业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应满足当天工作的安全要求
B、应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内容
C、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学习DL/T 692等规范,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是触电急救
答案:ABC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Q/CSG1205056.3—2022)4.2.1基本条件
a)经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b) 作业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应满足当天工作的安全要求;
c) 应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内容;
d) 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学习DL/T 692等规范,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是触电急救。
A、作业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应满足当天工作的安全要求
B、应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内容
C、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学习DL/T 692等规范,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是触电急救
答案:ABC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Q/CSG1205056.3—2022)4.2.1基本条件
a)经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b) 作业人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应满足当天工作的安全要求;
c) 应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内容;
d) 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学习DL/T 692等规范,掌握紧急救护法,特别是触电急救。
A. 特别重大
B. 重大
C. 较大
D. 一般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5.1.1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电力人身事故、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3类,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共4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录A.1。
A. 记过
B. 记大过
C. 约谈
D. 开除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附录E 问责范围及标准 一、一般及以上有责任电力生产安全事故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2.对负有责任的公司直属机构、直管供电局、分子公司直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分别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
3.分子公司(除直管供电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分别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A. 特殊巡视
B. 夜间巡视
C. 例行巡视
D. 事故巡视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Q/CSG1205056.3—2022)
8.1.11 事故巡视应始终认为设备或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设备或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设备或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A.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
B. 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
C. 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
D. 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5.4.1.1 发生事故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由政府或电力监管机构成立调查组,公司做好调查配合工作,调查权限如下:
d)发生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令》,加强安全监管,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化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严肃事故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
A. 1kV、1kV
B. 1.5kV、1kV
C. 1kV、1.5kV
D. 1kV、2kV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 3.2高[电]压
1kV以上的交流电压等级,1.5kV以上的直流电压等级。
A. 水平
B. 垂直
C. 倾斜
D. 始终带负荷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 18.1.8 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不应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不应松钩。起吊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A. 防护
B. 保暖、防暑降温
C. 保暖
D. 加热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高压输电(Q/CSG1205056.2—2022) 7.1.6.1 低温、高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保暖、防暑降温措施,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A. 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B.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C.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D.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第5.1.3条 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A. 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事件的
B. 违反规定故意对事故事件进行错误定性定级的
C. 弄虚作假、伪造证据、蓄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的
D. 发生事故事件隐瞒、谎报情形,由所在单位及时发现并按本规定问责的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Q/CSG2092001-2022)
第十七条·发生以下情况的,对主要决策人、策划者,按事故事件主要责任者追究责任,情况恶劣的,提级问责:
(一) 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事件的;
(二)违反规定故意对事故事件进行错误定性定级的:I
(三) 隐瞒重要情节或证据、指使他人作伪证、干扰阻挠或躲避事故事件调查的:
(四) 弄虚作假、伪造证据、蓄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的:
(五) 发生事故事件后逃匿的;
(六)其他各级安委会认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