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重合闸装置异常时
B、断路器灭弧介质及机构异常,但可维持运行时
C、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时
D、线路带电作业要求停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
答案:ABCD
解析:《电气操作导则》(2016版)
4.2 断路器及负荷开关操作原则
4.2.5 下列情况下,必须退出断路器自动重合闸装置:
a)重合闸装置异常时;
b)断路器灭弧介质及机构异常,但可维持运行时;
c)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时;
d)线路带电作业要求退出自动重合闸装置时;
e)线路有明显缺陷时;
f)对线路充电时;
g)其他按照规定不能投重合闸装置的情况。
A、重合闸装置异常时
B、断路器灭弧介质及机构异常,但可维持运行时
C、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时
D、线路带电作业要求停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
答案:ABCD
解析:《电气操作导则》(2016版)
4.2 断路器及负荷开关操作原则
4.2.5 下列情况下,必须退出断路器自动重合闸装置:
a)重合闸装置异常时;
b)断路器灭弧介质及机构异常,但可维持运行时;
c)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时;
d)线路带电作业要求退出自动重合闸装置时;
e)线路有明显缺陷时;
f)对线路充电时;
g)其他按照规定不能投重合闸装置的情况。
A. 管理人员
B. 全部人员
C. 实际到场人员
D. 满足条件人员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4.6.1 项目具体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实际到场人员的个人资格和本规程考试成绩进行真实性复查与评估,确保实际到场人员满足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待投运的新设备已与运行设备连接,进行新设备安装或试验的工作应选用厂站第一种工作票
A. 4h
B. 8h
C. 12h
D. 24h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5.3.3.7 紧急抢修工作应选用紧急抢修工作票或相应工作票,紧急抢修作业从许可时间起超过12h后应根据情况改用相应工作票。抢修前预计12h内无法完成的,应直接选用相应工作票。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在风力大于5级(风速大于10.7m/s)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A. 工作许可人
B. 工作负责人
C. 工作票签发人
D. 领导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6.5.8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志牌,不应越过遮栏(围栏)工作。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志牌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A. 使用前
B. 作业中
C. 作业后
D. 检查后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4.1.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A. 调度逐项操作命令票
B. 调度综合操作命令票
C. 现场电气操作票
D. 新(改)建设备投产启动方案(操作步骤部分)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9.4.2.1 设备操作,应根据操作要求选用以下相应的操作票或规范性书面记录:
a) 调度逐项操作命令票(见附录 D.1);
b) 调度综合操作命令票(见附录 D.2);
c) 调度许可操作命令票(见附录 D.3);
d) 现场电气操作票(见附录 D.4);
e) 现场电气操作记录票(见附录 D.5 或自行拟定);
f) 新(改)建设备投产启动方案(操作步骤部分)。
A. 待检修设备
B. 金属外壳
C. 相邻设备
D. 运行设备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19.1.2 低压回路工作前,应用低压验电器、电压表等检验待检修设备、相邻设备和金属外壳是否有电。
A. 操作人
B. 位置检查人
C. 现场操作人
D. 观察人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9.5.5.3 远方操作设备前,必要时应在现场增加位置检查人或监护人,现场人员应确保自身安全。
A. 动火执行人、动火工作监护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间断时间超过 30min,继续动火前,动火执行人、动火工作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B.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C. 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每隔2h~4h 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应重新动火
D. 一级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1h,继续动火前,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解析:安规第1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20.3.9 动火工作执行
20.3.9.1 动火执行人、动火工作监护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间断时间超过30min,继续动火前,动火执行人、动火工作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20.3.9.2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20.3.9.3 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每隔2h~4h 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应重新动火。
20.3.9.4 一级动火作业,间断时间超过2h,继续动火前,应重新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