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警曹某因紧急任务需要乘坐地铁时,经出示警官证,无需排队进站
B、 民警彭某驾车追捕逃犯,遇有交通堵塞,可以优先通行
C、 民警曾某为监控犯罪嫌疑人在某居民楼内的活动情况,可以优先租用该居民楼对面楼房内视野较好的出租屋
D、 民警肖某因侦查犯罪需要使用田某的出租车后,无需向田某支付任何费用
答案:D
解析:的答案是D。这道题考察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特权和义务。选项A提到民警出示警官证可以免排队进站,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优先权;选项B提到民警在追捕逃犯时可以优先通行,也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优先权;选项C提到民警可以优先租用楼房进行监控,也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优先权。而选项D提到民警在使用他人的出租车时无需支付费用,这是错误的,因为民警使用他人的财物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不能免费使用。
A、 民警曹某因紧急任务需要乘坐地铁时,经出示警官证,无需排队进站
B、 民警彭某驾车追捕逃犯,遇有交通堵塞,可以优先通行
C、 民警曾某为监控犯罪嫌疑人在某居民楼内的活动情况,可以优先租用该居民楼对面楼房内视野较好的出租屋
D、 民警肖某因侦查犯罪需要使用田某的出租车后,无需向田某支付任何费用
答案:D
解析:的答案是D。这道题考察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特权和义务。选项A提到民警出示警官证可以免排队进站,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优先权;选项B提到民警在追捕逃犯时可以优先通行,也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优先权;选项C提到民警可以优先租用楼房进行监控,也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优先权。而选项D提到民警在使用他人的出租车时无需支付费用,这是错误的,因为民警使用他人的财物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不能免费使用。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文职辅警可以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答案:B 解析:文职辅警的主要职责是从事一些行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与警察的执法工作相区别。他们不直接参与警务行动,因此不会涉及警用装备的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因此,选项B是正确答案。
A. 甲用棍子袭击民警吴某,被吴某躲开,甲因用力过猛,倒地时碰到桌角晕过去
B. 乙拿着爆炸装置到民警何某家中准备实施爆炸
C. 在押人犯聚众暴乱,民警用高声喊话、使用警械等方法均不能制止
D. 丙、丁持枪抢劫超市,民警陆某赶到现场
解析:题目要求选择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的情形。根据选项,B选项表示乙拿着爆炸装置准备实施爆炸,C选项表示在押人犯聚众暴乱无法通过高声喊话和使用警械等方法制止,D选项表示丙、丁持枪抢劫超市,民警赶到现场。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来制止正在实施暴力犯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犯罪活动。根据选项描述的情况,BCD都是民警可以依法使用
A. 正确
B. 错误
A. 陈独秀
B. 李大钊
C. 毛泽东
D. 邓中夏
解析:1919年5月,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新青年》发表《我的马克思义观》,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答案选项B,李大钊,是正确的。李大钊是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他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这篇重要文章,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观点。
A. 目标的认识错误
B. 手段的认识错误
C. 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D. 行为误差
解析:的答案是A. 目标的认识错误。 误认人为兽加以杀伤属于目标的认识错误。这是指犯罪行为的执行者错误地将目标误认为动物或野兽,导致错误的杀伤行为发生。与手段的认识错误、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和行为误差不同,这种情况下错误出现在对目标身份的认知上。
A. 110报警服务台对处警情况没有监督指导职责。
B. 110报警服务台只能配合督察部门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
C.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权后,110报警服务台对处警情况具有监督指导职责。
D. 110报警服务台对处警情况具有监督指导职责。
解析:根据题目中的选项,选项D(110报警服务台对处警情况具有监督指导职责)是正确的答案。这是因为110报警服务台是负责接收和处理报警电话的机构,他们对处警情况具有监督指导职责,以确保警情得到妥善处理。
A. 中心领导
B. 指挥调度人员
C. 值班长
D. 民警
解析: 根据题目的描述,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人员可以处置一般性紧急警情,而重大紧急警情由值班长负责处置。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C:值班长。
A. 三民主义
B. 新三民主义
C. 新民主主义
D. 社会主义
解析: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基础是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提出的一种政治思想,主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实现国家独立、民主政治和社会改革。第一次国共合作是在1923年开始的,国共两党在新三民主义的共同理念下合作起来,为实现民主革命共同奋斗。因此,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基础是新三民主义。
A. 上级公安机关
B. 当地人民法院
C. 当地人民检察院
D. 当地人民政府
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民警甲在处置一起暴力犯罪案件中开枪打伤了犯罪嫌疑人后,立即向县公安局报告。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和工作流程,县公安局接到人员伤亡的报告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通知的是当地人民检察院,因为检察院是负责刑事诉讼监督的机关,需要了解案件的情况和处理进展。
A. 必须执行
B. 可以变通执行
C. 可以暂缓执行
D. 可以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解析:的答案是A。这道题考察的是民警对上级命令的执行。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规定,民警对上级指令必须执行,没有选择权。即使民警认为所长与被打人员有亲属关系,也不能拒绝执行命令,而是应该按照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