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视频
B、 车辆痕迹鉴定报告
C、 周某的证言
D、 吴某妻子蒋某的证言
答案:AB
解析:解析:交通行政案件,因为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高速公路禁止人员通行。死者个人对本案的情况负全责,但经过调查发现,吴某受到仇人追杀逃至高速公路被撞死,涉及故意杀人,即刑事案件,于是将案卷和证据材料移交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其余证据都能使用,只有人说的不能使用,要重新制作;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所有证据都可以使用,包括人说的。
A、 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视频
B、 车辆痕迹鉴定报告
C、 周某的证言
D、 吴某妻子蒋某的证言
答案:AB
解析:解析:交通行政案件,因为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高速公路禁止人员通行。死者个人对本案的情况负全责,但经过调查发现,吴某受到仇人追杀逃至高速公路被撞死,涉及故意杀人,即刑事案件,于是将案卷和证据材料移交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其余证据都能使用,只有人说的不能使用,要重新制作;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所有证据都可以使用,包括人说的。
A. 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物质
B.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C.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D. 真理既是绝对真理,又是相对真理
解析:解析:D项正确,真理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在它所适用的范围内是不能推翻的。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局限性的、不完全的。【答案D】
A. 三
B. 四
C. 五
D. 六
解析:解析:C 项:五次,分别是 88、93、99、04、18 年,当选。可以记忆为:”在我 18 岁那年,我的爸爸和舅舅三妻四妾”。【选 C】
A. 国务院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B. 全国人大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C. 全国人大制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法律
D.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法律
解析:解析:A、B 项: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不是国家最重要的事情,一般发布的时候都是节日、或者要庆祝某些事情的时候,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不是全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是全人常决定的,均排除。C、D 项:全人大和全人常都有权力制定法律,全人大制定基本法律,全人常 制定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如民法典、刑法,以及各大机关的组织法,如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互联网法、电子商务法、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法律都是非基本的法律,全人常来制定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法律,排除 C 项、D 项当选。
A. 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的 1/2 以上的多数通过
B. 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的 1/3 以上的多数通过
C. 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D. 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 3/4 以上的多数通过
解析:解析:C 项:口诀”人常五一提修宪,人大通过三两数”。全体人大代 表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当选。【选 C】
A. 警棍
B. 催泪弹
C. 高压水枪
D. 警绳
解析:解析:D警绳属于约束性警械的。
A. 故意犯罪
B. 紧急避险
C. 过失犯罪
D. 正当防卫
解析:解析:乙属于事前防卫,构成故意犯罪。
A. 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B. 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修正案
C.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D. 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19法修正案
解析:解析:A 项:当选。B 项:宪法修正案不算组成部分,排除。C、D 项:不包括序言,排除。
A. 政治建警
B. 业务建警
C. 科教建警
D. 从优建警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这种特殊的性质和特殊的地位,要求我们 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 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只要保持了这种忠诚,就能够在各种冲击面前正气凛然,在各种诱 惑面前岿然不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中,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 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故本题答案为 A。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十九大报告,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故应是”决胜期”,不是”关键期”。故表述错误。
A. 王某去银行取钱,回家后发现银行多给了 100 元
B. 郭某热情招待从美国回来的朋友
C. 乔某路上拾得他人丢失的宠物狗,在积极寻找狗主人的同时,对小狗进行照顾喂养
D. 超市对顾客的包进行暂存
解析:解析:A 项:银行少了钱,王某多了钱,获利无合法根据,有因果关系, 属于不当得利,排除。 B 项:请客吃饭、热情招待等情谊行为不归民法调整,因为不产生法律上的 权利和义务,只是为增进彼此感情,排除。 C 项:没有义务,但是为了他人着想对狗实施照顾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当选。 D 项:无因管理的前提是没有义务,但去超市购物,超市有义务为顾客暂存包包,不构成无因管理,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