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故表述正确。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故表述正确。
A. 陈述、申辩
B. 对罚款 2000 元的治安管理处罚要求听证
C. 对行政拘留要求听证
D. 对吊销许可证的治安管理处罚要求听证20
解析:解析:A 项:要告知违法行为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并且公安机关需要听取陈述和申辩,这属于最基本的权利,当选。B 项:2000 元以上包括 2000元,符合标准,当选。C 项:行政拘留不属于听证情形,排除。
A. 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B. 聚众赌博
C. 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
D. 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选项 C 属于(八),选项 A,若是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选项 B,单纯的聚众赌博,不可使用警械和武器。选项 D,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故本题答案为 C。
A. 如王五的年龄只有15岁,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B. 自行书写陈述
C. 对询问笔录进行补充
D. 对询问笔录进行更正
解析:解析:考查询问相关知识点。 A项:15岁属于未成年人,这年龄不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程序规定》,他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必须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这些人不来再找其他成年亲属,当选。C、D 项:有遗漏、错误可以进行补充、更正,这是他享有的权利,当选。
A. 由张某的妻子、儿子继承
B. 张某的妻子、儿子、两个兄弟均可继承,四人均分
C. 张某的妻子继承一半,余下部分儿子、两个兄弟各自继承三分之一
D. 张某儿子尚未成年,妻子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由张某妻子继承全部遗产
解析:解析:考查继承顺序。张某没有父母,有两个兄弟,张某去世后遗产需要继承。A 项:妻子、儿子是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二人继承,当选。B、C 项:兄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一无二,排除。D 项:张某的儿子是活人,活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占有继承的权利,张某自己可以继承,排除。
A. 必须争取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领导权
B. 必须坚持武装斗争,建立由共产党领导和指挥的军队
C. 必须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扩大革命力量
D. 必须加强共产党自身建设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法律事件,是指不以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它与法律行为相对,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者合称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人的死亡与人的主观意识无关,属于法律事件。
故表述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法律效果指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具体案件所产生的客观影响和效应。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前提。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故表述正确。
A. 警告
B.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C. 收缴
D. 没收非法财物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收缴是强制措施。没收非法财物是一般的行政处罚。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 国务院总理
C.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D.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不由全日大产生,故不可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