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0%
B、40%
C、20%
D、50%
答案:A
解析:解析: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A、30%
B、40%
C、20%
D、50%
答案:A
解析:解析: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A.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B. 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C. 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D. 最近3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解析:解析:选项A: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A. 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者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
B. 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C. 企业原股东增资
D. 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者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其子企业增资。
解析:解析:选项ABC:以下情形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①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者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②企业债权转为股权;③企业原股东增资。
A. 强制的事前申报
B. 强制的事后申报
C. 集体申报
D. 自愿申报
解析:解析: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强制的事前申报、强制的事后申报和自愿申报。选项C集体申报不包括在内。
A. 甲把自己所有的自行车遗弃
B. 乙把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出租
C. 丙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
D. 丁不小心遗失自己所有的手表
解析:解析:抛弃物法律结果是消灭了原财产的所有权。
A. 就设备质量存在瑕疵,乙应直接向丙索赔
B. 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 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 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可见,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的前提是,当事人三方事先对此有约定。本题中,甲、乙、丙并未对此作出约定。(2)选项B正确: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3)选项C正确: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4)选项D错误: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A. 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B. 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 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解析: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A.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应为公开发行方式
B.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C.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D. 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解析:解析:选项A: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A.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会受到和解协议的影响
B. 破产和解是强制和解,和解协议由法定多数表决即可通过,部分不同意的债权人也要受协议拘束
C.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破产管理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随之消灭
解析:解析:(1)选项A: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2)选项C: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3)选项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但债务人方面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A. 由于乙银行的债权尚未到期,乙银行只能督促甲公司申报债权
B. 乙银行可以代位向丙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C. 乙银行向丁公司主张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D. 乙银行向丁公司主张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同意
解析:解析:(1)选项AB: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行为;(2)选项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选项D:代位权的行使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A. 杨某对其退伙前的8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杨某对其入伙前的30万元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杨某已退伙,不再对甲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 杨某对甲企业解散时的100万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1)选项B: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ACD: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