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遇到抢夺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时,如果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可以直接使用武器。这是为了保护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规定。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遇到抢夺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时,如果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可以直接使用武器。这是为了保护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规定。
A. 贾某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 王某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内因盗窃金融机构被判处无期徒刑
C. 李某(15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第2年又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D. 赵某因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又犯组织恐怖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E.
F.
G.
H.
I.
J.
解析:解析:累犯是指在前一罪犯罪后,再次犯罪的情况。根据题目中的描述,只有选项D符合累犯的定义。赵某在叛逃罪刑满释放后10年以后又犯组织恐怖组织罪,符合累犯的条件。
举例来说,就好比一个小偷小明因为偷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偷窃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累犯案例。累犯表明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倾向和不悔改的态度,需要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来阻止其再次犯罪。
A. 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
B. 了解该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
C. 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D. 获取犯罪线索
解析:投劳、释放出所前必谈是为了了解监室在押人员的动态和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地管理在押人员。选项A和C是符合题意的。
A. 张某暂缓执行后可能逃跑,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B. 张某不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也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C. 公安机关应无条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D. 公安机关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时,罚款的决定也同时暂缓执行
解析:题目知识点[行政拘留与暂缓执行] 题目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行政拘留可以采取暂缓执行的方式,但是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保证金或者有保证人。选项A正确,因为行政拘留是强制措施,如果暂缓执行可能存在当事人逃跑的风险。选项B错误,因为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是暂缓执行的必要条件之一。选项C错误,因为公安机关有权对暂缓执行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而不是无条件暂缓执行。选项D错误,因为暂缓执行的是行政拘留,罚款并不受影响,仍需缴纳。
A. 伪造公司债券罪
B. 伪造金融票证罪
C. 诈骗罪
D. 伪造公司印章罪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 题目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因为他私刻商场的公章并伪造代金券。伪造公司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以伪造、变造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印章罪定罪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 刑法共犯理论 题目解析: 李某、张某之间存在共同盗窃的犯罪意图,李某实施盗窃,张某协助其实施犯罪,并在逃跑时使用暴力手段将黄某打倒,故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A. 在监视居住前,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该人大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律师甲见面,商谈拟委托律师甲作为辩护人事宜,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C. 对李某监视居住的执行,由李某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
D. 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会见,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事诉讼法中与监视居住相关的规定。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选项A是错误的,公安机关在监视居住前无需报告人大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项B也是错误的,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与律师见面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选项C是正确的,对李某监视居住的执行,由李某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选项D也是正确的,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会见,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因此,答案为CD。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知识点[律师职业道德] 题目解析: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但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进行辩护。本题中,律师李某伪造证据并构成犯罪,应当受到追究。因此,应该由承办邓某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选A。
A. 水务局工作人员王某贩卖毒品
B. 监管民警张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贩卖毒品
C.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运输海洛因5克
D. 某私营企业主赵某向多人贩毒
解析:题目知识点[刑法第347条第4款,情节严重] 题目解析[根据司法解释判断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审理走私毒品、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在国家重点保护的场所、物品中贩卖毒品的;在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儿童福利院、医院等场所贩卖毒品的;在被监管、被强制隔离戒毒、康复等情况下贩卖毒品的;在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充当重要角色的;使用枪支、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贩卖毒品的;贩卖毒品数额较大的;走私、制造毒品数额较大的;有重大财产刑事犯罪前科的等。 因此,选项A、B、D中的行为分别涉及在工作场所贩卖毒品、在被监管、被强制隔离戒毒、康复等情况下贩卖毒品、向多人贩毒,均符合《刑法》第347条第4款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因此选项ABD为正确答案。
A. 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
B. 如需逮捕约翰,由公安机关执行
C. 由于约翰是外国人,所以本案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侦查
D. 约翰聘请辩护律师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解析:题目知识点[司法程序] 题目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酒后驾车导致人死亡属于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因此,如果需要逮捕约翰,则应由公安机关执行。选项A错误,因为检察机关不负责侦查;选项C错误,因为国家安全机关不是负责刑事犯罪的机关;选项D错误,因为聘请辩护律师不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