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以为赌博提供条件给予甲治安管理处罚
B、以赌博罪给予甲刑事拘留处罚
C、甲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甲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其没有营利目的,应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构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甲是无偿借给乙,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能按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答案 A 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甲是无偿借给乙,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能按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答案 C 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甲是无偿借给乙,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能按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答案 D 错误。综上,答案为 C。
A、以为赌博提供条件给予甲治安管理处罚
B、以赌博罪给予甲刑事拘留处罚
C、甲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甲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其没有营利目的,应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构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甲是无偿借给乙,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能按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答案 A 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甲是无偿借给乙,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能按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答案 C 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0 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甲是无偿借给乙,没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能按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答案 D 错误。综上,答案为 C。
A. 王某申请行政复议,并提供了担保人,公安机关应当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B. 公安机关不应让谢某担任担保人
C. 公安机关对谢某处以罚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D.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之时起 12 小时内作出决定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因此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即使满足了其他条件的,也不应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故此 A 项不当选;(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七条款第(三)项之规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本案中谢某住在外省,因此不符合担任担保人的条件,故此 B项当选;(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担保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故此 C 项不当选;(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故此 D 项不当选;综上,本题选 B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1)根据《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故此不是 500 元 以下,是 50 元以下。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以滋扰的方式乞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故此本题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本题:错。
A. 甲胁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对其应从重处罚
B. 乙受胁迫殴打他人,对其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C. 甲、乙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应同等处罚
D. 对甲、乙二人应以结伙斗殴予以处罚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0 条第(二)项,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A项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9 条第(二)项,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减轻或不予处罚,B 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7 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故 C 项错误;(4)D项结伙斗殴为寻衅滋事表现形式,故 D 项错误。
A. 叶某携带一把匕首,撬盗一辆自行车(价值 250 元),对其应以盗窃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胡某因违纪被工厂辞退后拒绝接受厂方的处理,多次到工厂纠缠领导,并在工厂入口处堆放垃圾,阻碍工人进厂工作,对其应以扰乱单位秩序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 曹某携带一支雷管乘坐公交车,对其应以非法携带危险物质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 赖某诽谤其所在的公司,造成公司形象受损,对其应以诽谤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扰乱单位秩序、非法携带危险物质、诽谤等行为的认定。(1) A 选项中叶某携带匕首盗窃,根据刑法规定携带凶器盗窃,属于刑事案件,A 选项错误;(2) B 选项中胡某在工厂入口处堆放垃圾,阻碍工人进厂工作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属于扰乱单位秩序行为,B选项正确;(3) C 选项中曹某携带雷管乘坐公交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属于非法携带危险物质行为,C 选项正确;(4) D 选项中赖某诽谤的是公司,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诽谤行为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BC 选项
A. 从违法现场经过的不能正确表达的聋哑人高某
B. 目睹违法嫌疑人作案的 10 岁的小学生李某
C. 在现场听到违法嫌疑人谈话的盲人张某
D. 捡到违法嫌疑人实施违法行为工具的精神病人赵某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34 条 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A 项中聋哑人高某属于 34 条规定的生理有缺陷不能正确表达,不能作为证人;(2)B 项小学生为目击证人,且无不能正确表达之缺陷,可以作为证人;(3)C项盲人的生理缺陷不影响其听力,其表达听到的案件事实,可以作为证人;(4)D 项为精神病人,无辨别是非及正确表达能力,故不能做证人。
A. 非法买卖一支军用枪支
B. 介绍患有梅毒的人员卖淫
C. 偷开他人机动车
D. 酒后驾驶机动车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1)A选项中非法买卖一支军用枪支,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属于刑法调整范围;(2)B选项中介绍患有梅毒的人员卖淫,构成传播性病罪,属于刑法调整范围;(3)C选项中偷开他人机动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4)D选项中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范围。综上,本题选 ABD 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扰乱单位秩序和扰乱公共秩序的区别。根据治管法 23 条第一款第(1)项以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治管法 23 条第一款第(2)项以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是指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题王某扰乱的是广场的公共场所秩序,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A. 办案民警未经询问辨认人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即开展辨认活动
B. 办案民警自行决定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两名办案民警主持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
C. 办案民警以照片进行混杂辨认,辨认照片数量 6 张
D. 因辨认人未能辨认出被辨认人,办案民警未制作辨认笔录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辨认由二名以上办案人民警察主持。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并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故此 A 项错误,办案民警未经询问辨认人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即开展辨认活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违法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故此 C项错误,辨认照片只有 6 张;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辨认人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为其保守秘密。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办案人民警察和辨认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故此 D 项错误,辨认活动均应制作辨认笔录;第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故此 B项正确。本题选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