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安机关不能对该游戏室进行查封
B、 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 公安机关不能委托第三人张某保管游戏机
D、 王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赔偿,公安机关有权向张某追偿
答案:D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查封的情形:(二)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故此 A 项正确;(2)根据前述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查封属行政强制措施,故此 B项错误;(3)根据前述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故此 C 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权向第三人追偿。故此 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D。
A、 公安机关不能对该游戏室进行查封
B、 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 公安机关不能委托第三人张某保管游戏机
D、 王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赔偿,公安机关有权向张某追偿
答案:D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查封的情形:(二)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缔措施的;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故此 A 项正确;(2)根据前述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查封属行政强制措施,故此 B项错误;(3)根据前述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故此 C 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款,对查封的场所、设施、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权向第三人追偿。故此 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D。
A. 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B.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C.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 乙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正当防卫、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甲并非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进入乙的住宅,不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故此 A 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非法侵入住宅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但是本题甲进入住宅是没有强行进入、也没有经乙责令退出后不退出,故此 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甲进入乙家中后并未实施侵害行为,乙在双方争执后殴打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此 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乙用叉子将甲的头部打破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故此 D 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D。
A. 对菜刀、小刀都应扣押后收缴
B. 对张某、黄某实施强制传唤报经该公安派出所领导批准即可
C. 因张某还涉嫌和其家人共同盗窃犯罪,为不泄露工作秘密,可不通知其家属强制传唤的情况
D.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A 选项中菜刀属于夜宵店里的财物,不属于张某本人,故不应收缴,故此 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故此 B 项正确,不当选;(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故此 C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故此 D 项;综上,本题选 ACD。
A. 郑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竞争对手 17 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对其造成危害
B. 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 12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该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C. 朱某违反国家规定,对某小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D. 赵某故意制作并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竞争对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具体违法行为的理解和适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1)郑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给予处罚,所以 A 选项正确;(2)王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可以给予处罚,所以 B 选项正确;(3)朱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可以给予处罚,所以 C 选项正确;(4)赵某,可以给予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所以 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ABCD
A. 吴某对郑某的住所进行当场检查后应补办检查证,并且应有不少于 2 名民警进行
B. 紧急情况,为避免销毁证据,吴某对郑某的住所进行检查,可以不开具检查证
C. 应当责令郑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D. 对涉案的电脑和淫秽光盘应予以追缴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因检查地点系郑某住处,故必须要有检查证才能进行检查。故 A、B 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故 C项目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故 D项目中应为予以收缴,故错误。综上,本题选 C。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七个问题——关于殴打、伤害特定对象的处罚问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行为的处罚,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殴打、伤害的对象为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故本题选错。(注:题干“从重处罚”表述有误,可表述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一处罚幅度。)
A. 公安机关可对李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B.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
C. 公安机关可对李某以谎报案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D. 虽然行为人两次实施谎报行为,但是两次行为间隔时间较短,应按一次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A 选项正确,BC 选项错误;虽然行为人李某两次实施谎报行为,但是两次行为间隔时间较短,应按一次违法行为从重处罚,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AD 选项
A. 对甲的吸毒行为不应予以处罚
B. 对甲的吸毒行为和盗窃行为都应予以处罚
C. 甲系主动交代吸毒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
D. 对甲的吸毒行为和盗窃行为任意处罚一种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2 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甲于 1 月 1 日吸毒,9月 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交代吸毒行为,已超 6 个月追究时效,故对其吸毒行为不应处罚,故 A正确,B、C、D 错误。
A. 甲对单位调整其岗位不满,在主管领导办公室大声质问,被同事及时劝阻
B. 乙因征地纠纷多次跑到施工单位找相关领导,该领导避而不见,被乙在工地门口拦住质问半小时
C. 丙对村委会上报低保户的工作不满,在村委会大吵大闹长达 2 小时,致使村委会无法正常上班
D. 丁对单位给予其的处罚不满,开车将单位门口堵塞,影响单位工作秩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甲的行为属过激行为,且及时劝阻,不足以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故此 A 项不构成扰乱单位秩序;(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乙的行为只针对个人,不是针对单位秩序进行扰乱,没有造成工作、生产不能进行的后果,故此 B 项不构成扰乱单位秩序;(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因此,《公关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侮辱、殴打他人、有意损毁财物等具体表现形式予以处罚,故此 C项不构成扰乱单位秩序;(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甲开车将单位门口堵塞,足以影响单位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故此 D项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综上,本题选 D。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违法与结伙的区别。根据治管法释义之,共同违法治安管理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人的行为指向同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整体;结伙殴打他人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结成团伙同时殴打他人。本题甲指使乙殴打丙,乙独自将丙殴打,甲、乙两人指向殴打丙的同一违法行为,但其两人并未同时进行殴打丙,综上,本题正确。
A. 杨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和违法停放尸体两种违法行为
B. 如对杨某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 20 日
C. 申某某(13 周岁)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予处罚
D. 因申某某(13 周岁)违法时尚不满 14 周岁,公安机关在询问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解析:【解析】(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杨某的行为同时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和违法停放尸体,应择一重处,故此 A项正确;(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但此处应择一重处,不应分别决定,故此 B 项错误;(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故此 C 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故 D 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