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民警将刘某带回盘问,既没有出示传唤证,也没有制作询问笔录
B、公安机关从当晚 6 时传唤刘某直至次日晚 9 时,询问查证时间已长达 27 小时
C、公安机关将刘某的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
D、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未调查清楚,未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未制作处罚决定书,只是向刘某口头宣布了处罚决定
答案:BCDA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 第六十九条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故 A 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 B 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故 C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故 D 错误。
A、民警将刘某带回盘问,既没有出示传唤证,也没有制作询问笔录
B、公安机关从当晚 6 时传唤刘某直至次日晚 9 时,询问查证时间已长达 27 小时
C、公安机关将刘某的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
D、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未调查清楚,未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未制作处罚决定书,只是向刘某口头宣布了处罚决定
答案:BCDA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 第六十九条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故 A 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 B 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故 C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故 D 错误。
A. 该二男子属于有伤风化行为,不违法
B. 该二男子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C. 因未付嫖资,对该二男子应当减轻处罚
D. 同性之间不能构成卖淫、嫖娼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同性之间口淫行为的处理。(1)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故 A项错误。(2)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故 B项正确;(3)根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故 C 项错误。(4)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故 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B。
A. 甲趁同事上卫生间拿走同事包里的 300 元钱
B. 乙是公司会计。某日,利用其保管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现金 1000 元
C. 丙自制了螺丝刀,准备偷自行车,在街上寻找目标时被查获
D. 丁是某公司保安。某夜,趁公司无人,将公司财务室的 600 元现金拿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与职务侵占的区别。(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故 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故乙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故 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丙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的行为。故 C 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丁的行为属于盗窃的行为。故 D 错误。综上,本题选 B。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A. 甲殴打选民刘某,不让其投陈某的票
B. 乙为了获取选票,给部分选民每人 100 元现金
C. 丙伪造选票,填上自己中意的候选人
D. 丁在选举会场突然对候选人的资格提出异议,致使选举活动暂时中止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破坏选举秩序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甲以暴力方式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故此 A项构成破坏选举秩序;(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乙以贿赂方式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故此 B项构成破坏选举秩序;(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丙以伪造选票方式破坏选举,故此 C项构成破坏选举秩序;(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破坏选举秩序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丁的行为虽造成选举中止的事实,但其主观并非是为了破坏选举,故此 D 项不构成破坏选举秩序;综上,本题选 D。
A. 不管买买提是否会说汉语都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B. 如买买提精通汉语,可不必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C. 如买买提不会说汉语,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D. 如买买提不会说汉语,也可以不必为其配备翻译人员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故本题选 BC
A. 实施前一律要报经有关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B. 必须当场告知张某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地点和期限
C. 必须制作现场笔录
D. 在接受口头传唤时动作迟缓,民警可认为其拒绝接受传唤而实施强制传唤
解析:【解析】(1)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强制传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当场实施。故此 A项当选;(2)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故此 B项当选;(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第七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故此 C 项不当选;(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可见只有符合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和逃避传唤其中一个条件时才能使用强制传唤措施,强制传唤的目的在于保障调查顺利进行,而当事人在接受口头传唤时动作迟缓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故此 D 项当选;综上,本题选 ABD
A. 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于 9 月 2 日偷得一辆自行车,他能清楚地陈述作案经过和赃物的去向
B. 乙盗窃一辆自行车,其户口本上显示已满 14 周岁,但其父母提供的出生证明及其在学校登记的年龄与户口本上显示的年龄不一致,证明乙不满 14 周岁
C. 丙被控告故意砸坏邻居家的汽车玻璃,但丙拒不承认,也无目击者
D. 丁买了工具欲盗窃戊的自行车,但没有实施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间 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之规定,故此 A 项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此 B 项错误;(3)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九十五条之(二)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故此 c项错误;(4)丁未实施盗窃,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 D 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A。
A. 乙不能委托丙参加调解
B. 乙不能就同一事项再要求公安机关对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
C. 公安机关应当对该治安案件予以结案
D. 假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公安机关不得再对甲进行处罚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故 A 选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故 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二)按照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故 C正确。综上,本题选 BC。
A. 郑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竞争对手 17 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对其造成危害
B. 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 12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该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C. 朱某违反国家规定,对某小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D. 赵某故意制作并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竞争对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具体违法行为的理解和适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1)郑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给予处罚,所以 A 选项正确;(2)王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可以给予处罚,所以 B 选项正确;(3)朱某,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可以给予处罚,所以 C 选项正确;(4)赵某,可以给予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影响运行,所以 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ABCD
A. 可以分期缴纳罚款
B. 可以部分免除罚款
C. 可以全部免除罚款
D. 可以暂缓缴纳罚款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故 A 项正确,B项错误,C 项错误,D 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