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李四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即暂缓执行
B、 公安机关在李四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后,有权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C、 李四应当同时提出担保人并交纳保证金
D、 李四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有可能不被批准【
答案:BD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选项 A 需要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才能暂缓执行,故此 A 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故对于李四的申请,需公安机关审查是否涉及上述情况,故此 B 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故此 C 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故如李四如涉及上述情况,其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有可能不被批准,故此 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BD。
A、 李四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即暂缓执行
B、 公安机关在李四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后,有权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C、 李四应当同时提出担保人并交纳保证金
D、 李四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有可能不被批准【
答案:BD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选项 A 需要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才能暂缓执行,故此 A 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故对于李四的申请,需公安机关审查是否涉及上述情况,故此 B 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故此 C 项错误;(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故如李四如涉及上述情况,其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有可能不被批准,故此 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 BD。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根据治管法第 75 条之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综上,本题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虐待的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综上所述,本题为正确。
A. 扰乱单位秩序
B. 寻衅滋事
C.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D. 扬言实施放火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扬言实施放火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扰乱单位秩序是指扰乱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影院属于公共场所,陈某、庞某的行为扰乱了公共场的秩序,故此 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陈某、庞某的主观是为了扰乱公共场所的秩序,故此 B项错误;(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是指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故此
A. 只能对每个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制作处罚决定书
B. 可以对每个人制作一份决定书
C. 只能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
D. 处理决定不用分别送达每个违法行为人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分别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一个案件有多个违法行为人的,分别决定,可以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写明给予每个人的处理决定,分别送达每一个违法行为人。”规定,故 A、C项错误,B项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规定”,故此 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B
A. 继续盘问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B.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 24 小时
C. 对张某继续盘问,须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D. 对张某可不经当场盘问、检查而直接将其带至公安派出所继续盘问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二)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故继续盘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此 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故此 B 项错误;(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故此 C 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故继续盘问的前提是当场盘问不能排除违法嫌疑才可适用,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故此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正确。
A. 8月 1日,甲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邻居王某殴打,公安机关 8 月 14 日找到王某后才受案,本案的办案期限一般为 30 日,即 8 月 14 日至 9月 12 日
B. 8 月 1 日,甲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邻居王某殴打,公安机关当日受案,8 月 2 日至 5 日对甲进行伤情鉴定,本案的办案期限一般为 30 日,即 8 月 1 日至 30 日
C. 8 月 1 日,甲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邻居王某殴打,公安机关当日受案,8月 11 日,公安机关对甲和王某进行了一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本案的办案期限一般为 30 日,即 8 月 11日至 9月 10 日
D. 8月1日,甲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邻居王某殴打,公安机关当日受案,8月11日,公安机关对甲和王某进行了一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9月1日前王某付清药费和误工费,9月1日,甲到公安机关反映,王某未履行协议,本案的办案期限一般为30日,即8月11日至 9月 10 日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报案应立即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故 A项 8月 14 日受案不合法;(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165 条第 2款,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故此 B 项排除;(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185 条第二款规定,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协议不履行之日起计算,故此 C 项正确;(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85 条规定,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计算,故此 D 项排除;综上,本题选 C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本题:错。
A. 甲趁同事上卫生间拿走同事包里的 300 元钱
B. 乙是公司会计。某日,利用其保管的保险柜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现金 1000 元
C. 丙自制了螺丝刀,准备偷自行车,在街上寻找目标时被查获
D. 丁是某公司保安。某夜,趁公司无人,将公司财务室的 600 元现金拿走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与职务侵占的区别。(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故 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故乙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故 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丙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的行为。故 C 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两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丁的行为属于盗窃的行为。故 D 错误。综上,本题选 B。
A. 对孙某邀约来的朋友应以寻衅滋事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对张某应以赌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 孙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和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对孙某应以赌博、寻衅滋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数罪并罚原则。(1)孙某邀约来的朋友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故此 A 项正确;(2)张某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与他人赌博,属于赌博行为,故此 B 项正确;(3)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 2000 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是本案损毁价值 800 元,不构成犯罪,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