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做出的)。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做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郝某到处求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做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做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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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某日,付某为方便进入某单位办事,将私家车辆停放在了该单位的消防车通道上,此行为被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季某发现,并电话举报给了消防救援机构,接到举报后,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张某和杨某到场查证后,发现举报内容属实。该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属实后,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付某当场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其罚款( )
A. 必须到指定银行缴纳
B. 征得当事人同意,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C.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D. 因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由付某自行提出,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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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郝某经所在区工商局批准开办了一家文化用品商店,一日郝某所在地工商所人员康某来到郝某的店里,要拿几本书回去看,郝某不让。康某说:”有人举报你的店里卖淫秽书籍,要对你罚款,你现在交罚款。”郝某说:”我的店从来没有卖过那种东西,不信你可以查。”康某说:”我不用查,你如果不交罚款,我就封你的店。”郝某无奈当即交了1000元罚款(康某的罚款行为,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工商所名义做出的)。郝某对此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康某又与复议人员赵某串通捏造郝某卖淫秽书籍事实,复议机关维持原来的罚款决定,又做出吊销郝某营业执照的决定。郝某到处求人帮助解决,两个月后,复议机关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经调查确认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随即做出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和罚款决定,并对赵某与康某给予了行政处分。郝某对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但郝某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数额不服,遂向本区人民法院做出申请国家赔偿决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中,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①由赔偿义务机关报赔偿返还1000元罚款;②赔偿吊销营业执照期间租房、水电等必要的开支2500元;③按正常营业收入的30%赔偿因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不能经营所造成的损失1500元。设郝某突然死亡,可由谁来申请行政复议?( )
A. 市工商局
B. 郝某的近亲属
C. 康某
D. 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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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19年4月1日,消防救援机构对王某所在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4月4日,消防救援机构向王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14日突降暴雪致使交通中断无法出行,2019年5月14日恢复交通。从5月14日起,王某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间还有(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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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某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某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检查中还发现该企业在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时,已经发现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并制定的维修整改方案,但是因疫情原因,维修所需部件和维修人员一直没有到位,为此,该企业制定了加强火灾防控措施的实施方案,通过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切实加强单位防火工作,期间,该企业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结合题干信息,如果对该企业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企业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处罚
B. 该企业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C. 如果该企业存在的违法情形是《青海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中”严重”情形,则不可以从轻处罚
D. 如果该企业存在的违法情形是《青海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中”严重”情形,则不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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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某消防救援支队按相关法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假设现在正对一综合市场进行检查,如果检查发现该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 )。
A. 责令限期改正
B. 责令停产停业
C. 给予该市场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D. 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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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993年9月原某市某区城墙卫生院、原某区红十字会医院合并成原中医门诊部,2009年更名为某市某区中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中医院于2019年新建综合楼时,未同时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中医院将医疗污水经水质消毒粉处理后,通过渗井、渗坑排放。2020年1月9日某市某区生态环境局对中医院做出罚款10000元,责令改正、限期办理环保验收的处罚决定。由于资金问题,中医院未予整改。2020年5月18日,某市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为中医院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同时,对其执业科目、人员资质等进行了校验。在中医院未提供环评合格报告的情况下,卫计局对中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评定为合格,并为其换发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0年11月18日,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向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制止中医院继续排放医疗污水的行为。卫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于同年11月23日向中医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污水处理确保达标排放的通知》,督促其加强消毒杀菌措施,确保排放污水达标,并做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同年12月10日,卫计局向检察院发出《区中医院医疗污水排放净化处理设施建设整改情况报告》,将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回复。同日,卫计局与中国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某分院签订了医疗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20年12月1日,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某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对中医院沉淀池废水及周边土壤进行监测,检测结果为:化学留氧量、5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余氯等均超过国家标准。2021年1月26日,某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某市某区中医院排污问题的意见》,主要内容为:卫计局将医疗污水未经消毒直接退入生活污水,可引起医源性细菌对地下水及生活用水的污染,存在细菌传播隐忠;卫计局在污水处理过程中,虽然有沉淀、絮凝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但未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可以造成地下水及周围土壤的污染。2021年2月26日,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将卫计局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列为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计划。2021年3月8日,卫计局委托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做出《某市某区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同年3月9日,卫计局向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请示拨付污水处理设备资金;同年3月14日,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到位。检察院以卫计局为被告、以中医院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在2021年3月1日立案;检察院又以公益诉讼人的名义,以中医院为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在同年3月25日立案受理。检察院具有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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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某大型商业综合体(法人代表:邓某)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由购物广场、超高层写字楼、五星级旅馆等组成,并利用地下汽车库连通,每日从8时营业至22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签订合同确定物业公司对公共部分进行管理,任命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孙某为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约定了产权人、承租人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某日营业期间,餐饮区一新招商入驻的餐厅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7500m2,造成3人死亡。调查得知起火原因为:装修过程中,电焊火花四溅引燃了附近堆放的可燃材料,电焊工王某在寻找灭火器材无果,并发现火势已蔓延至相邻店铺后逃离现场。当日消防控制室仅有值班人员肖某,火灾发生时肖某在接收到报警信号时,便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发现火情无法控制随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然后撤离了现场。期间着火区域内湿式系统洒水喷头未动作,相应的火灾探测器由于经常误报警,已被屏蔽。此外,火灾前两个月,消防救援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并责令其一个月内整改:部分疏散楼梯需刷卡才能通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肖某未持有相应的技能证书;灭火器、防排烟、自喷等消防设施不完善;资料室存放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防火巡查检查记录表等,其相关制度执行时间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月5日、6月5日、9月6日),消防设施单项检查(每月28日),消防设施联动检测(6月1日、12月1日),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每日12时、18时、20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1月15日、9月15日)。下列关于该综合体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相关描述,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的规定,正确的是( )。
A. 综合体确定整体应急预案后,使用单位可不制定单位应急预案
B. 灭火行动组应由现场工作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组成
C. 预案应包含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D. 应每年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E. 每半年对预案中有相应职责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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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某劳动密集型食品加工企业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生产加工厂房的承重构件均为钢结构,屋面板和外墙面均为聚氨酯夹芯彩钢板,厂房一层为加工车间,二层为员工宿舍,厂房内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并设置有少量灭火器。某日,员工张某因在宿舍内烧水后忘记关闭电灶,引发火灾,在要报警时,被车间主任杨某阻止报火警,张某遂与杨某一同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发现灭火器失效后,又使用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但消火栓无水,火势越来越大,杨某遂与张某撤离车间,事故后经群众报警,由消防救援部门成功处置。经查,企业总经理付某为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季某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该企业并未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救援部门曾责令将员工宿舍搬出厂房,并拆除聚氨酯彩钢板,企业总经理拒不执行。依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该企业应当组织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组织机构应当包括( )
A. 疏散引导组
B. 安全防护救护组
C. 灭火行动组
D. 物资抢救组
E. 通讯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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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021年9月4日,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丙派出所接到有人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举报,经初查后认为李某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同日,丙派出所开具传唤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传唤李某于2021年9月4日13时前到丙派出所接受询问,同时将传唤情况电话通知李某家属,后经批准对李某延长询问查证时间。在传唤过程中,丙派出所授取了李某指纹信息,采集了其步态痕迹,并对其进行了询问。2021年9月5日11时,传唤结束。2021年9月5日,在履行了相关告知程序后,乙区公安分局经审核,认为李某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同日,乙区公安分局向李某送达不予行玫处罚决定书。李某收到该决定书后,于2021年10月29日以邮寄方式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乙区公安分局执法程序违法;微销乙区公安分局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乙区公安分局依法向其赔礼道数,培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甲市公安局收到复议申请后于2021年11月9日受理,并于2021年11月13日向乙区公安分局发出行政复议提交答复通知书。2021年11月20日,乙区公安分局向甲市公安局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甲市公安局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经办案民警初查发现李某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嫌疑,依法受案符合法律规定,传唤程序并无不当;传唤期间办案民警按照工作规定进行信息采集,李某所称对其实施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对信息采集的误解;乙区公安分局经传唤调查,依法如实记录李某的陈述和申辩并核实后,认定李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不能成立,依法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符合法律规定,且未侵犯李某的合法权益。甲市公安局于2021年12月29日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乙区公安分局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李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甲市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乙区公安分局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判令乙区公安分局依法向李某赔礼道歉,并按国家赔偿标准赔偿李某两天的人身损害赔偿金600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法院受理。另外,2021年9月25日,李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乙区公安分局请求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传映李某的法律手续,询问李某时的监控、承音视频资料。2021年10月15日,乙区公安分局答复:案件目前尚处在复议、诉讼的法定期限内,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使阅览卷宗等权利。如何确定本案行政诉讼的被告?( )
A. 被告为甲市公安局
B. 被告为乙区公安分局
C. 被告为甲市公安局和乙区公安分局
D. 被告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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