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故表述正确。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解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故表述正确。
A.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B. 四项基本原则
C. 马克思主义
D.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习总书记在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故正确答案为A
A. 属于正当防卫
B. 构成故意伤害罪
C. 应当负刑事责任
D. 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
A. 联系群众
B. 组织群众
C. 宣传群众
D. 服务群众
解析:解析:采取街面宣传、开办讲座、专题访谈以及推送提醒短信、播放和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属于宣传群众。故本题答案为 C。
A. 李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件的公正处理,应当回避
B. 李明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C. 李明的回避决定应由所属公安机关作出
D. 李明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笔录无效
解析:解析:选非题。考查回避的知识点。 A 项:有其他关系,还有可能影响本案件的公正处理的程度,应当回避,表 述正确,排除。 B 项:法条规定的内容,民警申请回避要说清楚,不能让公安机关什么也不 知道再去做个调查,需要自己说明情况,表述正确,排除。 C 项:普通民警找组织,表述正确,排除。 D 项:回避决定作出前,所做活动有效与否看是否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直接说无效表述错误,当选。【选 D】
A. 手铐
B. 警棍
C. 催泪弹
D. 脚镣
E. 高压水枪
F.
G.
H.
I.
J.
解析: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解析:解析:选非题,谁选的谁就有权罢免,通过谁产生的、谁就有权罢免。 A 项:国家主席和副主席都是全人大选举产生的,因此有权罢免,排除。 B 项:国务院总理是全人大根据提名决定产生的,主席提名定总理,副总理 是国务院总理提名,全人大决定产生的,因此有权罢免。主席提名定总理、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的其他人选(包含副总理)、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中央军委的其他人选,排除。 C 项:中央军委主席是全人大选举产生的,副主席是通过中央军委主席提名 全人大决定产生的,排除。 D 项:法、检、监的一把手都是全人大选举产生的,但副职一般都是全人常 选举产生的,当选。
A. 1922年,某地委召开会议讨论落实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
B. 1928年,中央监察委员会对党和红军部分领导干部进行审查
C. 1929年古田会议间歇时,参会红军战士交口称赞“毛主席的发言振奋人心”
D. 抗美援朝出国作战过程中,志愿军战士围坐在班长身边学习《宪法》
解析:A项错误1925年1月中共四大在上海召开正确分析了中国社会各个阶段的革命态度问题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大会还指出了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提出了无产阶级与农民建立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思想大会还制定了有计划地开展工农运动的方针因此时间不符B项错误1955年3月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成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因此时间不符C项正确1929年12月下旬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在福建上杭县古田召开为纠正党内和军队中出现的极端民主化非组织化等错误倾向毛泽东同志首次提出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的思想为党的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D项错误1950年7月10日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成立抗美援朝运动自此开始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拉开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序幕1953年7月双方签订朝鲜停战协定从此抗美援朝胜利结束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因此时间顺序不符故正确答案为C
A.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
B. 最初发现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
C. 受害人最先报案的公安机关
D. 受害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解析:解析:考查管辖。【选 A】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需要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进行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故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