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和多次作案是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的必要条件
B、 甲县人窜至乙县作案必定构成流窜作案
C、 结伙作案指3人以上共同作案
D、 只要被抓获前作案2次以上的就构成多次作案
答案:A
解析:解析:”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A、 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和多次作案是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的必要条件
B、 甲县人窜至乙县作案必定构成流窜作案
C、 结伙作案指3人以上共同作案
D、 只要被抓获前作案2次以上的就构成多次作案
答案:A
解析:解析:”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A. 郑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竞争对手W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对其造成危害
B. 王某违反国家规定,对Q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该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C. 朱某违反国家规定,对某小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D. 赵某故意制作并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竞争对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解析:解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A. 孙某乘坐火车与邻座赵某交谈甚欢,与其饮酒,赵某趁孙某不注意将安眠药倒入孙某的啤酒中,孙某饮后昏睡。赵某便将孙某随身携带的行李拿走
B. 李某拦截某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对司机实施抢劫
C. 钱某登上没有商业运营执照,但实际从事旅客运输的大客车,对乘客进行抢劫
D. 谢某在公共汽车晚班停运后,在车上对准备下班的售票员进行抢劫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A. 销售假药罪
B. 销售劣药罪
C. 销售伪劣产品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B.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C. 世界社会主义
D. 马克思主义
解析:解析: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因此本题选A。
A. 参加恐怖组织罪
B. 偷越国(边)境罪
C. 非法出境的违法行为
D.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解析:解析: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法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A. 犯罪预备
B.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解析:解析:甲的行为在实施后还没有造成坏的后果前自行中止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A. 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B. 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应当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C. 如果李某同意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 强制检查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A. 赵某,15岁,因多次拦截、追逐同班女同学苏某被公安机关发现
B. 钱某,55岁,左腿残疾,某日与邻居争吵时,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
C. 孙某,71岁,阻碍公安机关解救其儿子”买来”的媳妇
D. 周某,女,35岁,因非法储存少量罂粟壳被公安机关抓获。家中有11个月大的女儿需要哺乳
解析:解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A. 李某如果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不应当发给报酬
B. 对李某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C. 对李某可以适用减刑的规定
D. 判决时可以对李某适用假释的规定
解析:解析:《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第72条规定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在判刑的同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宣告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法本法第77条规定,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减刑是指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地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A错误,不选,应该给以报酬才正确。BC符合上述条件当选。D错误,不选,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本案的犯罪分子被判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