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答案:B
A. 支行长
B. 拟离职人员
C. 高级管理人员
D. 信贷经理
A. 停业
B. 吊销执照
C. 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
D. 整顿
A. 0.1
B. 0.15
C. 0.18
D. 0.2
A. 每月
B. 每季度
C. 不定期
D. 定期
A. 百分之三
B. 百分之五
C. 百分之八
D. 百分之十
A. 经营目标
B. 资本实力
C. 管理能力
D. 衍生产品的风险特征
A. 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B. 纳入机构问责体系
C.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体系
D. 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解析:
好的,让我们一起来分析这道题目。
首先,题目是关于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工作时间的规定。题干中提到的是“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在商业银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五个工作日。”
在解析这道题之前,我们可以先联想一下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是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成员之一,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监督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银行的决策符合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由于独立董事通常不参与银行的日常运营,他们的工作时间主要是用于参与董事会会议和其他监督活动。
现在,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规定。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要求通常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然而,规定一个具体的工作时间(如二十五个工作日)可能会存在以下问题:
1. **灵活性不足**:不同银行的业务规模、复杂性和风险程度不同,独立董事的工作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固定的工作时间可能无法适应所有银行的具体情况。
2. **实际操作性**:独立董事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工作安排,无法保证每年都有二十五个工作日能够投入银行的工作中。
3. **监督效果**:工作时间的长短并不直接等同于监督效果。独立董事的监督质量可能与其专业知识、经验以及参与决策的深度和频率有关,而不仅仅是时间长短。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虽然商业银行的章程中确实可能包含对独立董事工作时间的某些规定,但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在商业银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五个工作日,这样的规定可能过于具体和僵化,不利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