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3 岁儿童不予补种
B、 3 月龄~3 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 (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C、 已接种 BCG 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D、 未接种 BCG 的<3 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答案:A
解析:解析:(出自《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 年版)》P12 ,卡介苗,补种原则;≥4 岁儿童不予补种。)
A、 ≥3 岁儿童不予补种
B、 3 月龄~3 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 (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C、 已接种 BCG 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D、 未接种 BCG 的<3 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答案:A
解析:解析:(出自《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 年版)》P12 ,卡介苗,补种原则;≥4 岁儿童不予补种。)
A. 任何医疗机构均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同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B.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C.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不需要在其颁发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D. 任何医疗机构均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不需要报颁发其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解析:解析:(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章 预防接种 第四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 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A. 疫苗、冷链管理专人
B. 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
C. 卡介苗接种人员
D.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人员
解析:解析:(出自《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59 号),三、强化 人员日常培训和资质管理。)
解析:解析:(依据:《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 版)》)
A. 高温
B. 消毒剂
C. 注射免疫球蛋白
D. 输血
解析:解析:(出自《长三角区域预防接种培训指导手册》第一章 免疫规划基础理论 第二节 疫苗学基础 二、疫苗的 种类(一)减毒活疫苗(P5):“任何能损伤疫苗的物理、化学因素(热、光、消毒剂等),或者干扰疫苗株 在体内复制的因素(母传抗体、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输血),均可导致免疫反应减弱从而无免疫应答。”)
A. 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 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B. 因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 用由省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专项经费中安排
C. 因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 费用由相关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
D. 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 定处理
E. 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 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解析:解析:(出自《预防接种操作手册》(2018 年版) 第九章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及处置 4.1 保险补偿政 策;《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2022 年版)五 处置原则)
A. 体温计
B. 压舌板
C. 1:1000 肾上腺素
D. 地塞米松
解析:解析:(出自《关于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卫疾 控〔2020〕60 号,P17 ,江苏省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解析:解析:(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章 疫苗流通 第三十五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采购 合同约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
A. 疫苗是一种抗体
B. 免疫球蛋白是一种抗原
C. 注射疫苗是主动免疫
D. 狂犬疫苗是减毒活疫苗
解析:解析:(出自《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 年版)》P106 ,疫苗类别)
A. 肺炎链球菌是细菌性脑膜炎最常见的病因
B. 肺炎链球菌只对人类致病
C. 2 岁以下儿童接种 PPV23 后能产生足够抗体
D. PPV23 不能诱发 T 细胞依赖的免疫反应
解析:解析:(15-17 题,依据:《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 版)》),2 岁及以上的人群均可接种,优先推荐老年人,以 及患有慢性肺部疾病、慢性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慢性肝病(包括肝硬化)、酒精中毒、耳蜗移植、脑脊液漏、免疫功能低下、功能或器质性无脾者等接种。不建议对上述人群中免疫 功能正常者进行复种,但年龄小于65 周岁并伴有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功能性或器质性无脾及免 疫功能受损者可以进行复种,2 剂 PPV23 至少间隔 5 年,首次接种年龄≥65 岁周岁者无需复种。)
解析:解析:(出自《预防接种操作手册》-2018 年版,第 97 页第 4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