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监护人只能是小王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 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 为小王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B
A、 监护人只能是小王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 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 为小王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B
A. 3
B. 5
C. 7
D. 9
A. 人民法院
B. 公安部门
C.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D. 财政部门
A. 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
B. 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高管人员
C. 银行业金融机构迁址
D. 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
A. 甲采用密码破解手段,非法进入国家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国家机密
B. 乙因与单位领导存在矛盾,即擅自对单位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操作,给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混乱
C. 丙通过破解密码的手段,进入某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其朋友的银行卡增加存款额10万元
D. 丁为了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本事,设计出一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解析: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故选项B、D中的行为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B、D选项说法正确。②选项A中,甲非法进入国家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国家机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第282条规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属于牵连犯,应按照其中一个重罪处罚。故A选项说法错误。③选项C中,丙进入某银行计算机系统,为其朋友的银行卡增加存款数额10万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是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的盗窃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故C选项说法错误。
A. 百分之十
B. 百分之二十
C. 百分之三十
D. 百分之四十
A. (董)理事会
B. 案防工作牵头部门
C. 高级管理层
D. 一把手
解析:不允许
A. 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又使用该卡的,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并罚
B. 根据司法解释,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透支时具有归还意思,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与此相应,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就应以侵占罪论处
解析:①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财物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的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而且具有通常性,属于类型性的牵连关系,成立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处罚,不能数罪并罚。A选项说法错误。②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后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008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B选项说法正确。③“恶意透支”方式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对本人直接催收两次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按照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原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存在于恶意透支时,事后产生该目的的,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因此,行为人透支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透支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C选项说法错误。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该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即将不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拟制为盗窃罪。但是,该条款不得类推适用,仅适用于盗窃信用卡的情形,不适用于诈骗、敲诈勒索、抢夺、抢劫信用卡的情形。因此,“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能以侵占罪论处;按照司法解释,该行为属于冒用信用卡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D选项说法错误。
A. 季度
B. 半年
C. 一年
D. 三年
A. 人民银行
B. 检察机关
C. 公安机关
D. 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