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作许可人
B、工作负责人
C、值班负责人
D、工作票签发人
答案:AB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5.7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设备运维单位负责的遮栏(围栏)、标志牌,不应越过遮栏(围栏)工作。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志牌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A、工作许可人
B、工作负责人
C、值班负责人
D、工作票签发人
答案:AB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5.7 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设备运维单位负责的遮栏(围栏)、标志牌,不应越过遮栏(围栏)工作。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志牌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A. 先分清相线、零线;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
B. 先分清相线、零线;先断开零线,后断开相线
C. 先分清相线;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
D. 先分清零线;先断开零线,后断开相线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17.2.6 不应带负荷断、接导线。工作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断开的引线、线头应采取绝缘包裹等遮蔽措施。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A. 10mm2
B. 16mm2
C. 25mm2
D. 30mm2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4.21 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
解析:可采取带电作业方式拆除其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A. 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 解开连接线且装设绝缘遮蔽
C. 在断开点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具备加锁条件的应加锁,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看守。
D. 可以开盖进行送电试验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6.4.17 当验明检修的低压配电网确无电压后,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防止可能来电、反送电:
a) 所有相线和零线接地并短路;
b) 解开连接线且装设绝缘遮蔽;
c) 在断开点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具备加锁条件的应加锁,必要时派专人现场看守。
A. 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
B. 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
C. 若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工作许可人,以便及时处理。
D. 不予理会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18.1.2 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跳闸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工作许可人,以便及时处理。
解析:当上下梯子时,使用者应面向梯子并始终保持与梯子三点接触(双手和双脚四点中的三点)状态。
A.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
B.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C. 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
D. 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5.6.4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作业安全情况进行监护,监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A. 1500V~35000V
B. 2500V~5000V
C. 2000V~4000V
D. 2500V~6000V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25.2.5 使用绝缘工具前,应使用2500V~5000V绝缘电阻表接2cm电极(电极宽2cm,极间宽2cm)或绝缘检测仪对其进行分段绝缘检测,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A. 先断开二次电流并确认短接牢靠,后断开二次电压;先恢复二次电压后恢复二次电流
B. 先短接二次电流并确认短接牢靠,后断开二次电压;先恢复二次电流后恢复二次电压
C. 先短接二次电流并确认短接牢靠,后断开二次电压;先恢复二次电压后恢复二次电流
D. 先断开二次电压,后短接二次电流并确认短接牢靠;先恢复二次电压后恢复二次电流
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部分:配电部分》(Q/CSG1205056.3—2022)
19.3 不停电更换经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计量终端作业时,参照本规程中“18二次设备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装拆时应先短接二次电流并确认短接牢靠,后断开二次电压,安装完成后需先恢复二次电压后恢复二次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