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协助女儿耐心倾听王女士的想法
B、 B.协助女儿更好地扮演家庭角色
C、 C.协助王女士纠正女儿的不当行为
D、 D.协助王女士了解青春期的特征
答案:D
解析:亲职教育辅导服务的主要目标:①协助父母如何有效地扮演好父母的角色;②协助 父母了解孩子成长过程中身心发展的特征以及发展中的阶段任务与危机;③强化父母与子女 之间的沟通技巧与沟通渠道;④改善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态度;⑤了解家庭气氛对子女成长的 影响;⑥如何及早发现与辅导子女的异常行为表现。根据案例可知,女儿处于青春期,协助 王女士了解青春期的特征符合亲职教育辅导的目标,选项D 正确。选项A、B “协助女儿 … ”不属于亲职教育辅导,排除;选项C 纠正不当行为与案例中服务对象的问题无关,排除。
A、 A.协助女儿耐心倾听王女士的想法
B、 B.协助女儿更好地扮演家庭角色
C、 C.协助王女士纠正女儿的不当行为
D、 D.协助王女士了解青春期的特征
答案:D
解析:亲职教育辅导服务的主要目标:①协助父母如何有效地扮演好父母的角色;②协助 父母了解孩子成长过程中身心发展的特征以及发展中的阶段任务与危机;③强化父母与子女 之间的沟通技巧与沟通渠道;④改善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态度;⑤了解家庭气氛对子女成长的 影响;⑥如何及早发现与辅导子女的异常行为表现。根据案例可知,女儿处于青春期,协助 王女士了解青春期的特征符合亲职教育辅导的目标,选项D 正确。选项A、B “协助女儿 … ”不属于亲职教育辅导,排除;选项C 纠正不当行为与案例中服务对象的问题无关,排除。
A. A.红色一级
B. B.黄色二级
C. C.蓝色三级
D. D.绿色四级
解析:所谓“四色风险防控体系”,是指根据儿童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行为风险等,将所有儿童分为“红、黄、蓝、绿”四个等级。红色风险等级最高,需要紧急干预;黄色意味着要做好兜底保障;蓝色意味着需要关爱;绿色则意味着风险较低,只需经常了解情况。
A. A.应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2个月内至少每两周家访1次
B. B.应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4个月内至少每三周家访1次
C. C.应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4个月内至少每月家访1次
D. D.应在48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3个月内至少每两周家访1次
解析:发生严重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应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2个月内至少每两周家访1次; 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建议每个月至少1次家访,直至复学满1个月后可降低家访频率; 对于无户籍儿童,建议每个月至少1次家访,直至落实户籍后,可根据需求降低家访频率; 对于重病/重残儿童、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议每3个月至少家访1次; 对于散居孤儿、父母重病/重残、贫困家庭儿童、有流浪经历的儿童等,建议每半年至少家访1次。 在此基础上,儿童主任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与儿童家庭保持常态联系。
A. A.排除危险,保障儿童人身安全
B. B.向有关儿童保护部门报告
C. C.提供辅导,减少儿童所受伤害
D. D.为儿童提供寄养照顾和庇护服务
解析:A项。对受虐儿童的辅导是儿童主任介入的第一步,它首先考虑的是儿童的安全,进而协助儿童沟通及表达他们的感觉。
A. A.1个月内至少每周
B. B.1个月内至少每两周
C. C.2个月内至少每周
D. D.2个月内至少每两周
解析:《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当发生严重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儿童主任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2 个月内至少每两周家访 1 次。
A. A.2小时内
B. B.6小时内
C. C.12小时内
D. D.24小时内
解析:《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当发生严重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儿童主任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首次家访,2 个月内至少每两周家访 1 次。
A. A.及时处理
B. B.现实反思
C. C.强调关系
D. D.多方协调
解析:危机介入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处理,限定目标,输入希望,提供支持,恢复自尊,培养自主能力
A. A.及时处理原则
B. B.限定目标原则
C. C.重构目标原则
D. D.输入希望原则
解析:危机发生之后,服务对象通常处于迷茫.无助.失望的状态中,所以在危机中帮助服务对象的有效方法是给服务对象输入新的希望,让服务对象重新找回行动的动力。
A. A.及时处理原则
B. B.限定目标原则
C. C.重构目标原则
D. D.输入希望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危机干预模式的六项基本原则。危机发生之后,服务对象通常处于迷茫.无助.失望的状态中,所以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紧急介入。
A. A.介入监护
B. B.接手儿童监护责任
C. C.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明确儿童监护人
D. D.变更儿童监护人
解析:《儿童主任工作指南》1.在处理儿童保护事件期间儿童主任可以提供的服务。对处于监护人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状况的儿童,应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尽快明确儿童监护主体,落实儿童监护责任。
A. A.教育部门
B. B.司法部门
C. C.公安部门
D. D.民政部门
解析:临时监护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的新职能。 当出现下列7种情形之一时,民政部门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包括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